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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首批!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家餐馆被处罚

食品安全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落实不到位,小心收到行政处罚单!3月27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餐饮企业负责人警示约谈会上,四家餐饮单位因为没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成为长沙首批收到该项目罚单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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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无小事

去年1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式施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完善风险防控机制等多个方面,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安全管理提出要求。包括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的岗位职责,以及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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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项《规定》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守住食品安全底线。但有的经营单位没有按要求落实相关制度。首批收到罚单的4家餐饮单位,是前不久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开展飞行检查时,被发现存在原材料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规定》要求的《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三本账”材料有缺失。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对这些企业现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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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受罚餐饮单位的负责人表示,这次处罚是对他们日常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警示和提醒,让他们对《规定》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了解,也将更重视将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一餐的制作、每一天的运营中,规范员工的操作行为,也让企业经营发展更有保障。

来源:掌上长沙

编辑:王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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