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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芙蓉区:以法治之力 护航高质量发展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法治是安邦治国的基石,更是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保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公布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长沙市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与此同时,司法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命名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决定》,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榜上有名。

作为长沙市的城市原点、城市封面、城市客厅,过去一年,芙蓉区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法治芙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推动着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以法治之力,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

法治政府建设步伐铿锵有力

新时代下,法治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对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具有重要保障作用。

在芙蓉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换挡提速,依法行政成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鲜明印记。过去一年,芙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1次、协调小组会议3次和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研究并通过了《长沙市芙蓉区“十四五”法治建设规划》和《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区政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共计62件,建议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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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事考言,循名责实。”芙蓉区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紧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通过组织全区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就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开展年度书面述法和集中述法,检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实际成果。

同时,区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长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组织制定《芙蓉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行政决策进一步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对区政府常务会议题涉及的重大决策和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均实行前置合法性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政府行政决策的法律风险。过去一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各类文件、合同400份,房屋征收补偿决定29件,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7件。

一件件实实在在的措施,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内健康运行,确保芙蓉区的法治政府建设驶入“快车道”、跑出“加速度”。这不仅体现了芙蓉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态度和力度,更彰显出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的决心和信心。

营造政务服务透亮环境

“100-1=0”!这则“法治公式”发人深省,要求法治政府建设要走“对”路。芙蓉区在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一直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如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群众普遍关切的政策措施、政府主导的改革方案等,依托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网站、行业领域微信公众号、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等方式公开信息、征求意见,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涉及民生领域的重大行政决策,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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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直以来,芙蓉区将优化营商环境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之“智”转化为竞争优势,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良好环境,以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在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中,芙蓉区不断延伸区级政务大厅服务触角,将更多事项和许可权向街道、社区(村)和园区集中,高频事项“就近办”常态化,公共服务“一门式”全覆盖;积极推进“24小时政务服务驿站”高品质建设,实现了“不见面”行政审批和“不打烊”便民服务。政务大厅设置“跨域通办专窗”,与广东、广西、四川、浙江、贵州、山东、湖北、上海的十五个地区签署了“‘跨省通办’合作协议”。与湘潭市岳塘区,株洲市天元区、云龙示范区签署“长株潭跨域通办协议”。分批次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异地代收代办,企业和群众在当地即可“无差别受理、享同等服务”,梳理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139项。

同时,还采取“住所承诺制+容缺受理”新模式,率先全省推行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登记承诺制改革,用“一纸承诺”代替繁琐证明,为市场主体准入开通“快车道”,全区共有142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审批容缺受理,最大限度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治政之要在于安民。提升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水平,既是保障平安建设的依凭,也是衡量平安成色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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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区委依法治区办指导区直部门、街道、学校等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返乡大学生寒暑假送法下乡、农村法治宣传月、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国家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居民“法律带头人”培训等。打造了“芙蓉夜话”“应急云广播”等一批社会善治新平台。全区各级各部门共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1071场次,接待法律咨询13万余人次。

平安建设,考验着政府依法化解矛盾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长期以来,芙蓉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叙浦经验”,深入推进“三零”街道、社区创建,推广朝阳街道“1+X”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一体联动,基本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个别纠纷不上交、群体事件不发生”。

同时,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724起,涉及金额3428.62万元,其中重大疑难纠纷67起。依托区-街道-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34件,接待咨询1376人次,实现“零投诉”,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众的合法权益。

扎实的工作,换来的是令人满意的成绩单:芙蓉区韭菜园街道汤家岭社区荣获司法部、民政部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芙蓉区文艺路街道东广济桥社区荣获湖南省司法厅、民政厅第十批“湖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表彰,芙蓉区行政执法局被长沙市推荐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重点推荐单位。

法治的根基在人民,厉行法治,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当下的芙蓉区,法治理念如春风般浸润着人们的心灵,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观念强了,全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的效果已然显现,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来源:红网

作者:焦阳

编辑: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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