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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30万!这些违法行为举报有奖!

安全生产 关乎你我 举报有奖!

日前,长沙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长沙市应急管理局印发《长沙市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办法》规定,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30万元。

如发现以下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请积极拨打12350、12345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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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分割版)_0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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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办法》规定

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举报人给予现金奖励:

对举报瞒报、谎报事故的,按照最终确认的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和查实举报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其中:一般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3万元计算;较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4万元计算;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5万元计算;特别重大事故按每查实瞒报谎报1人奖励6万元计算。同一事项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对举报除前款外较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奖励金额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计算;对举报属实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较大事故隐患危害大小给予奖励,最低奖励1000元;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奖励标准提高20%。上述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奖励范围:

(一)无明确的举报对象或者具体举报事项的;

(二)举报事项不属于较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三)已经受理举报,同一举报人在规定期限内重复举报的;

(四)举报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的,或有关部门正在受理的;

(五)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由其本人授意他人的,隶属于本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安全生产事项的举报;

(六)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举报之前已掌握相关线索的;

(七)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来源:长沙市场监管

编辑:王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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