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5月16日讯(记者 邓艳红 通讯员 吕玲雁) 趁人熟睡不备时,竟然利用指纹解锁盗钱财。今天,记者从芙蓉区检察院获悉,由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盗窃案开庭审理,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据芙蓉区检察院的检察官介绍,被害人习某于2017年9月8日23时许与朋友到长沙市天心区某KTV内唱歌,唱歌期间认识了当时在该KTV内做酒品推销员的被告人李某。因李某和KTV包厢内服务员的服务态度较好,习某与朋友亦兴致正高,遂通过其Iphone手机微信多次转账小费给李某和服务员。
次日凌晨6时许,习某因大量饮酒神志不清,其朋友均已离开,李某遂应习某的要求将习某带至KTV旁边的某酒店房间休息。习某到达房间后即陷入昏睡,手机则放在床头枕边。李某想起此前习某转账给自己时手机的解锁密码和微信支付密码都是本人指纹,而自己又身负数万信用卡债务,遂心生非法获财的犯意。李某随后趁习某熟睡之际,用习某的拇指指纹解锁其IPhone,然后进入微信界面,从其微信绑定的两张银行卡内分三次转走共计53000元人民币,随后删除转账记录后迅速逃离案发现场。
当日下午习某发现手机内现金被盗,遂报案至公安机关。案发后,李某与其家属已退赔习某全部损失并取得其谅解。
芙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在智能支付已普及的当下,检察官提醒:在外交往留心眼,切忌轻易露钱财;手机密码勿重样,解锁支付需谨慎;钱财被盗勿乱方寸,保持清醒及时报案。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邓艳红 吕玲雁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