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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长沙县一企业高处无证作业被罚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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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没有系安全带,危险!

红网时刻长沙7月12日讯(通讯员 石世勇)近日,长沙县安沙镇安全综合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对安沙某加油站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站8号加油枪旁的柱子旁边,立有一个四个平台的脚手架,一名工人邹某在第三平台作业,没有系安全带。

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工人邹某暂时停止高处作业行为,撤出作业场所。执法人员立即对该站站长王某进行了调查询问。

王某介绍,该站先前对罩棚进行了清洗,因朋友邹某以前做过清洗类的业务,王某就请他叫几个人来帮忙清洗罩棚。经王某查验,请来的4个人均持《(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罩棚清洗完,4个人走后,因8号加油枪附近的立柱上还有灰尘,王某就让邹某登上脚手架对该立柱进行清洗作业。邹某清洗作业时,没有系安全带,正好被安沙镇安监中心的执法人员发现。

“你查验过邹某海的《(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吗?”执法人员问。“没有查,他在清洁公司做事,我以为他有。”王某回答。同时,执法人员要求邹某波出示《(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邹某波无奈地承认自己没有《(高处)特种作业操作证》。

执法人员随后对作业时的脚手架第三层平台进行测量,5.1米!远远高于2米(2米以上即称之为高处作业)。

执法人员立即对该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将案件移送长沙县安监局实施行政处罚。依据相关规定,长沙县安监局对该加油站罚款2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石世勇

编辑:彭佩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4/2018/0712/1397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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