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7日讯(记者 戴丹 岳瑾)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5月31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明确对保障性住房、刚需房源、中高档房源的装修价格实行分类调控。
所有商品住宅均应通过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核算,并必须遵循造价核算规定,以保证价格和价值基本相符,同时,开发企业应根据不同消费层次和市场需求情况确定装修档次。
此外,“限房价、竞地价”试点地块等刚性需求项目,还应满足全装修部分的价格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的要求。
实施细则第五款同时明确,将全装修价格纳入合同总价,按房屋总价进网签备案。这意味着业主后续可以按房屋总价进行网签备案,毛坯与装修部分价格分列、明确标示。
该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全装修商品住宅的规定与此次通知不一致的,以通知为准。
长沙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细则实施后,下一步将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等主体责任单位的监管,并会同发改(价格)、工商、执法等部门加强对全装修销售行为的规范,特别是加大对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的抽查和监管,对弄虚作假的开发商和造价咨询机构依法严处和纳入“黑名单”管理,保持高压态势,保障价格行为和销售行为的公正性和规范性。
《长沙市新建商品住宅全装修建设实施细则》全文: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戴丹 岳瑾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