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焕明 肖日凡
实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全覆盖;实现施工工地达标率95%以上;每年创建绿色施工工地100个以上;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98%;建制镇及小型集镇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近日,市住建委正式印发《“强力推进环境大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018-2020)》,并出台相应专项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未来3年,市住建委将强力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水截污治污以及乡镇污水治理三大专项行动,对未履行扬尘污染防治和非法排污的责任单位,将依法采取责令停工整顿、经济处罚、诚信管理等举措,铁腕防治污染,全力守护长沙的碧水蓝天,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让绿色成为品质长沙的底色,让群众的幸福感在家门口升级。
工地扬尘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5个100%”抑尘措施 实行扬尘24小时动态监测全覆盖
【总体目标】新建项目扬尘在线监测费用及扬尘防治措施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并纳入招标控制价;在建工地全面落实“5个100%”抑尘措施,规模以上的施工工地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并接入市级平台,实行扬尘在线24小时动态监测全覆盖;实现施工工地达标率95%以上;每年创建绿色施工工地100个以上;在建工地采取措施喷淋降尘;推行发展装配式绿色建筑,确保完成省级年度目标任务。
【主要措施】
全面落实施工工地“5个100%”抑尘措施,即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采取喷淋降尘,所有拆迁(拆除)实行湿法作业,新建项目扬尘污染防治经费纳入成本预算并执行。
实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全覆盖。2018年全市城区所有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与平台联网,2019年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宁乡市规模以上施工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2020年全市各级施工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平台建设完善,实现规模工地全覆盖动态监测。
加强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督促相关单位研究开展地铁盾构土无害化、减量化和综合利用工作。
开展裸露地面和“三通一平”阶段工地的扬尘污染治理,严格落实硬化、绿化、覆盖等治理措施,及时排查扬尘隐患并对治理措施进行增补;城乡接合部裸露市政道路路面基本实现全硬化及全绿化;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型工程以及大面积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并落实扬尘污染防控措施。
场地平整、土石方施工工地采用洒水、碾压、覆盖、绿化、硬化相结合的扬尘防治措施。土方开挖、装运施工时采取洒水、喷淋等降尘措施,土方开挖形成的基坑及边坡裸露土面及时进行支护和表面喷浆固化处理,未能及时固化的,须采取喷淋和用防尘网进行覆盖。临时道路及时清扫,采取洒水、喷淋、碾压等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非开挖作业面裸土场地裸露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或绿化。
加强混凝土搅拌站污染管理。预拌混凝土搅拌场根据标准要求建设,主机楼、料仓全封闭;安装扬尘在线监测系统,及时采取清洗等防尘、抑尘措施。完善场内污水收集沉淀系统,禁止污水外排;预拌混凝土搅拌车出场前须经过全面清洗,罐体卸料口处加挂防漏装置。
城镇生活污水截污治污
完成重点水系排口长效截污 确保城区排口旱季无污水下河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行动计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强化运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实现市、县建成区生活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目标达到98%;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基本消除市、县(市)区建成区黑臭水体并实现“长制久清”;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20%以上;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国家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
【主要措施】
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扩建与提标改造,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与标准,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14万吨/天(新建扩建),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规模160万吨/天。今年完成长善垸、花桥、岳麓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至准Ⅳ类。
推进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改造,提升污水收集能力,提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重点对湘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截污干管进行提标改造,提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提高运行效率。
推进城区排口截污设施提标改造,开展建成区排口旱季污水下河情况普查和处置,以问题为导向;完成重点水系排口长效截污,实现城区排口旱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城区排口旱季无污水下河。
推进雨污分流制体系构建,完成《长沙市排水专项规划》修编。对规划分流制片区,严格落实雨污分流规划建设;对已建片区雨污混接、错接管网实施改造。对原规划合流制片区,结合片区综合治理和市政设施提质改造,有序推进分流制改造。3年内完成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范围共计约100平方公里,实现圭塘河流域、龙王港流域建成区、鸭子铺片区、农大农科院片区等片区的雨污分流。
推进重点纳污系统改造及新建。通过管网升级改造、雨污分流、初期雨水调蓄及截污、海绵城市、强化城市管理等综合性措施,对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系统整治,全面提升城区污水收集率,减少城市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
全面启动海绵城市建设各项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贯穿建设领域全过程,重点推进新区建设、社区改造。2018年完成圭塘河井塘段、植物园段城市“双修”与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公园。2019年完成桂花公园、后湖水环境海绵城市建设等示范项目。2020年通过示范区域、示范项目总结相关经验,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广建设。
依托“河长制”,加强已完成整治黑臭水体的日常监测监管,确保建成区消除黑臭水体并建立“长制久清”管控机制。长沙市主城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有效防止黑臭现象反复的工程和非工程体系,实现建成区“长制久清”。
推进污泥处置设施建设,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实施城区污水处理厂污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加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监管。推进长沙市智慧排水体系构建。
乡镇污水治理
3年内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7座 实现集镇污水全截污
【总体目标】通过三年行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强化运行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实现全市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制镇及小型集镇(常住人口2000-5000人)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率从80%逐步提升至90%以上;加强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全面提质提标扩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90%以上。
【主要措施】
确保建成的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进一步健全乡镇污水处理各项规章制度,构建长效运营机制。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投入运行1年以上的实际处理负荷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3年以上的不得低于75%。2018年,全市已建成的8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常态化运营、达标排放。到2020年,确保全市已建成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加快尚无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及常住人口2000-5000人以上的小型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提高建制镇污水处理能力。2018年新建高坪、镇头、大成桥、道林等4座,续建社港、沙市等7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实现通水运行;以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沿线乡镇污水处理厂为重点,按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改造,3年内全市完成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厂45座。
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系统。加大乡镇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力度,提高污水收集率,强化村镇黑臭水体区域周边的污水截留收集。新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强化老旧支管网维修改造,减少管道淤积、超载等,保障污水收集水质水量。3年全市完成配套管网建设197公里。
推进分散式污水设施建设。集中推进全市27个中心集镇、次集镇、集中居住区、工业园区等常住人口在2000-5000人及以上的人口相对聚集区域,以及水环境敏感区域建设小型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形成“相对集中区域为主体,水环境敏感区为重点”的层级建设实施体系。2018年,优先布局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沿线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100-500吨/天以下规模)。3年内全市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27座,实现集镇污水“全截污、全收集、全处理”;从2018年开始启动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长望浏宁分别在高桥、新康、镇头、花明楼等乡镇开展整镇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
坚持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对乡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处理处置,2018年,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能力达到68吨/日。到2020年底,全市建制镇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采用成熟可靠的无害化处理技术,处理后的污泥满足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工地“5个100%”抑尘措施
施工工地100%围挡:施工工地应按《长沙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要求设置围挡,城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米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米的封闭围挡,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
裸土及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内易产生扬尘的散体材料、粉尘材料必须进行覆盖;裸露时间达48小时以上的作业面裸土场地必须覆盖;非作业面裸土场地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清理成堆后应及时清运出场,48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清运出场的必须进行覆盖。
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进行硬化处理,并确保定时洒水,确保场内道路无扬尘。
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洗车平台,配置车辆冲洗装置,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应冲洗干净后方可上路行驶。
征拆工地100%湿法作业:土石方、拆除工程作业时应在作业面采取雾炮、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遇到5级及以上大风或环境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的天气时,施工现场应停止土石方、拆除作业活动。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陈焕明 肖日凡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