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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劳动者系牢“安全网”——解读工伤保险“长沙模式”

近五年来,长沙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推进,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100%。 王志伟 摄

近五年来,长沙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推进,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100%。 王志伟 摄

近年来,“长沙工伤保险”送清凉活动定期举行,为环卫一线管理员及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及工伤安全手册,普及安全知识。

近年来,“长沙工伤保险”送清凉活动定期举行,为环卫一线管理员及环卫工人发放防暑降温物品及工伤安全手册,普及安全知识。

数说工伤保险制图/易昊

数说工伤保险制图/易昊

今年5月,长沙4名工伤职工参加首届全国肢残人轮椅马拉松健身赛。除署名外均为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供图

今年5月,长沙4名工伤职工参加首届全国肢残人轮椅马拉松健身赛。除署名外均为长沙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局供图

  谭宇

  五年来,长沙在全省率先实现工伤保险职业人群参保“全覆盖”,建筑行业参保“长沙模式”在全国推广,工伤康复工作在全国创新引领……一系列工伤保险管理服务的创新举措为劳动者系牢“安全网”。今年1—10月,全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5.6亿元,基金支出4.5亿元,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5万人次,基金历年累计结余12.3亿元,目前,全市参保人数达146.3万人。

  1建筑行业参保“长沙模式”全国推广

  2017年5月10日,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办,中国肢残人协会承办的首届全国肢残人轮椅马拉松健身赛在橘子洲景区举行,全国100多个城市近400名运动员参赛。长沙代表队的4名运动员全部是参加过职业康复训练的工伤职工,此乃全国首例,其中建筑行业工伤职工李斌在比赛中摘得铜牌。

  对于李斌而言,在全国性比赛中获奖无疑是迎来了第二次生命。2013年12月,在某工地从事机电维修工作的李斌发生意外,导致后腰受伤,鉴定为伤残二级。截至目前,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李斌工伤保险待遇72万余元,其中工伤康复费用33万余元。

  “是长沙近几年推行的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好政策给了我第二次生命,这么高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家庭肯定负担不了,如果没有工伤保险作为保障,不要说专门的职业康复了,可能连最基本的生活和治疗都难以维持,生活下去的勇气都没有。”摘铜后的李斌感慨地说。

  长沙市建筑行业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于2010年底正式启动,特别是近五年来,长沙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面推进,新开工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了100%。截至2017年9月底,全市累计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8062个,征缴基金6.2亿元,近38万建筑行业农民工纳入了工伤保险覆盖范围。长沙的做法受到全国关注,先后有云南昆明、湖北襄阳、广东广州等20多个地方的同行前来学习考察。

  2014年2月21日,由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刘家强为组长的全国政协调研组一行20人到长沙专题调研“建筑工人工伤维权有关问题”,认为长沙市在保障建筑工人工伤权益工作上“认识高、意识强、节奏快、想得到、敢创新、服务好”,对长沙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长沙的做法为后来人社部、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提供了借鉴。

  2015年1月15日,人社部在江苏南通召开全国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座谈会,长沙作了典型发言。

  2015年9月8日,人社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联合检查组来长沙调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把长沙推行的“项目参保、一次趸缴、全员覆盖、服务全程”做法誉为“长沙模式”,并在全国推广。

  2工伤康复工作创新引领全国

  “残疾改变了人生轨迹,却不会改变人生目标。”2015年9月17日,在成都举行的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上,长沙工伤职工牛晓兵夺得乒乓球男子TT1级别单打桂冠,成为职业康复的成功典范。

  学水电专业的牛晓兵大学毕业后在水电系统工作。2012年8月,年仅25岁的牛晓兵在越南工地上工作时不幸被重物砸伤了颈部,成为一名颈段脊髓损伤(俗称高位截瘫)患者。牛晓兵遭遇工伤之后,长沙市工伤保险部门第一时间给他提供了系统的手术、医疗康复以及职业康复机会。根据他的兴趣与业余爱好,为他制订了乒乓球训练计划,使之成为一名残疾人乒乓球运动员,并在全国性的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受伤之后本以为一切都完了,没想到工伤保险却让我收获了另外一种人生。”牛晓兵说,在经历过绝望之后,他才知道重燃希望是多么可贵。

  工伤康复对于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赢得社会尊重、减少社会劳动力损失、降低工伤伤残等级人数、节约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有着重要意义。

  整体来说,我国的工伤康复制度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没有现成的制度机制进行借鉴。五年来,长沙探索建立的早期康复介入制度、长期康复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对协议康复机构采用次均控制费用、多形式组织职业康复、提供个性化康复计划、引导工伤职工加强自我康复等做法在全国颇有影响,受到了人社部充分肯定,先后有上海、武汉、贵阳等地人社部门同行前来考察学习。经人社部工伤保险司推荐,2017年2月,《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刊发了题为《让工伤职工早日回归就业市场》的文章,全面介绍了长沙工伤康复工作的经验做法。

  建立早期康复介入制度。2013年,出台《长沙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协议医疗机构开展工伤康复早期介入,协议康复机构积极协助。目前,协议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建立了信息联动机制,只要有工伤事故发生,伤者在医疗机构救治的同时,协议康复机构会第一时间到场宣传工伤保险政策,告知工伤待遇申报流程,并根据其伤情确定转入康复的时间,并制定个性化的康复方案。早期康复的介入,畅通了工伤职工享受康复待遇渠道,提高了转诊转院的效率。

  坚持“先康复,后评残”原则。《长沙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具有康复价值的工伤职工,必须先进行康复治疗。2014年出台了《关于明确先康复后评残部分病种的通知》,明确对于四肢骨折涉及重大关节、截瘫和关节部分烧伤等严重影响肢体功能,经康复能明显改善的三大类7个病种,必须先经过康复治疗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先康复,后评残”原则的实施,避免了发生工伤事故后,工伤职工由于急于讨要工伤赔偿金,不进行康复或错过康复时机的情况发生,达到工伤职工“应康复尽康复”的效果。

  精准援助困难工伤职工进行康复。从2012年起陆续出台了《关于开展工伤职工长期康复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长期康复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且经劳动能力鉴定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不能自理或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其家庭无法提供护理的,可自行选择协议康复机构进行长期康复。长期康复制度实际上也是对重度伤残的特困工伤职工的一种精准扶贫。长期康复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康复机构提供持续、稳定、优质的康复服务。同时,相对集中的康复治疗有利于工伤职工相互交流鼓励,有利于职业化康复和社会化康复的开展。该项工作开展4年以来,受到了工伤职工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提高了生活不能自理工伤职工的生活质量,积极防治和减轻了工伤并发症,延缓了伤情恶化。目前累计有34名工伤职工享受了长期康复待遇。

  实行灵活的住院门诊结合及转诊制度。工伤康复采取住院或门诊相结合的治疗方式,工伤职工就医更合理、更便捷。在三级医院康复期满但仍有治疗需要的,协议康复医院将办理转诊程序,确保职工的康复治疗持续性。

  构建家庭病床康复模式。2015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长期康复工作的通知》,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有长期工伤医疗依赖等情况的工伤职工可在家康复,康复医生定期上门服务,费用按照病种和医院的级次从100—500元/日不等。目前,已累计有157人通过家庭病床形式进行康复,普遍反映这一形式康复环境更优质,康复费用合理。

  引导工伤职工加强自我康复。邀请相关专家精心编著《工伤保险康复与保健手册》,面向全市接受工伤康复的职工免费发放,该书是我国第一本面向工伤职工的自我保健指南。

  3工伤医疗监管成效居全国前列

  工伤医疗费用控制是工伤保险工作一个突出的难点。五年来,通过加强工伤复发管理,建立工伤复发二次住院资质及工伤复发特殊门诊制度,开展血吸虫病种的分级分类控费管理,加大次均费用控费力度等措施,工伤职工的住院率一直保持较低水平。

  2013年至2016年,在工伤发生人数逐年递增的情况下,实现了医疗费用增幅逐年放缓、新发生工伤住院天数逐年下降、人均住院费用基本持平的态势,工伤职工住院率由2013年的16.6%降至2016年的15.2%,医疗费用控制水平在全省最好,比很多地方医保费用控制效果还好。

  2016年3月,人社部在西安举办工伤保险业务培训班,长沙市应邀介绍了工伤复发长期门诊限额控费、 二次住院医疗机构分级诊疗、部分病种实现家庭病床管理、协议医疗机构次均费用管理、血吸虫病人住院分级管理等经验,得到了人社部及全国同行的高度评价。

  4便民服务措施深受服务对象好评

  五年来,工伤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始终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将困难留给自己,把方便留给服务对象,不断压缩优化繁琐程序,让服务对象感受到方便快捷。

  工伤医疗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以前,职工新发生工伤、旧伤复发是否符合住院指针,能否办理住院手续,需由协议医疗机构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现在,审批权限下放到协议医疗机构,由协议医疗机构成立工伤住院审批、旧伤复发确认小组,具体承担审批权限,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严把医疗费用审核关口,发现有不规范诊疗行为的,按照《长沙市工伤医疗服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工伤医疗变前置审批为事后监管,实行“先医疗救治,后费用审核,再结算支付”机制,协议医疗机构在救治工伤职工过程中承担了更多的职责,同时也减轻了医疗协议机构事务性负担,方便了工伤职工及时享受医疗服务。

  推行“小工伤”政策,实现即来即办。对因工伤住院治疗终结后医疗费用较少(2000元以内)且无伤残等级的“小工伤”事故,实施简易处理程序,不需要走工伤认定程序,大大缩短“小工伤”办理期限,实现即来即办。实施“小工伤”简易程序,节约了行政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办事群众。

  针对建筑业务工人员特点推行“待定工伤”制度。对参保建设项目工地上的务工人员发生事故后,事实清楚但没完成工伤认定的,按“待定工伤”处理,实行工伤医疗费用“挂账”管理,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直接与协议医疗机构结算,大大减轻了建筑企业垫付医疗费用的负担,使受伤农民工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事故申报备案”通过网上平台快速办理。以前用人单位发生伤害事故,需通过电话报备或到政务大厅事故申报受理窗口办理,电话申报虽然方便但仍需到政务大厅窗口领取相关表格填写相关内容,需要两道程序才能申报完成,现在,依托长沙市12333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可通过“工伤事故快报”系统轻松申报事故备案,并可查询申报流程及下载相关表格资料,广大用人单位、劳动者无需出门,便可直接在网上完成工伤事故申报。

  供养亲属抚恤金资格认证更加便民。为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验证工作效率,方便广大工伤职工,推出了“定期验证便民服务”,除了保留原有的现场验证方式,还新增了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协助验证、单位集中验证、网络视频验证,无论工伤职工旧伤复发到医院就医,还是到所在街道社区和原单位办理业务,或是通过电视视频、手机视频的方式,都可便捷完成验证。同时,为保证工伤保险基金安全,对于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验证信息不全或对验证信息存在疑问情形的,经办机构可以采取上门验证或委托验证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谭宇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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