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朱敏)长沙简政再出新招!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实行项目“一次性”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长沙将实行项目审批“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办理、一次性办结”,提高建设项目审批效率,营造长沙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的发展环境。
技术审查严禁“体外循环”
《通知》要求,严禁技术审查“体外循环”。所有技术审查事项,实行首次进窗登记制度,各部门相关业务处室不得在进窗登记前预受理审查。收到技术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重大项目或复杂项目8个工作日之内)召开技术审查会或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窗口工作人员首次受理时,同一审批环节所需资料清单和技术文本规范性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在办理过程中,不得要求建设项目单位多次补充资料;同一部门的审批事项,在不同的审查阶段,不得提出相互矛盾的意见。
同时,在建立全市建设项目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库的基础上,加快建立“中介超市”。由建设项目审批监管部门对入库(市)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技术能力、 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等进行动态考评,对不合格的中介服务机构实行淘汰机制。
推行模拟审批方式
《通知》明确,推进项目在线审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其他所有项目均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接受政务服务电子监察。
推行模拟审批方式。重大建设项目在基本建设审批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可实行模拟审批。项目从立项(核准、备案)之后到施工招标之前,可办理模拟审批,待审批条件成熟时,再由各审批部门按法定程序下达正式批复文件。
同时,工业项目探索建立“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承诺验收制。工业企业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建筑规模不超过现有建筑规模20%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审批负面清单管理。审批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政府不再审批,实行承诺验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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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改革政策措施
1.深化“两集中、两到位”改革
2.严禁技术审查“体外循环”
3.确保一次性告知到位
4.合并部门内部审批环节
5.实行部门之间并联审查
6.规范中介服务管理
7.推进项目在线审批
8.推行模拟审批方式
9.建立园区“捆绑”审批模式
10.探索建立“零土地”审批机制
11.健全审批监管机制
12.加强审批检查考核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敏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