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聂映荣 通讯员 曹明)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长沙市绿心地区生态补偿办法》,并将在今年年内开始实施。该办法确定,在长沙绿心范围,按面积给予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组织或个人适当的经济补偿。
市两型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绿心地区生态补偿,是指因保护长沙市绿心地区的生态环境和生态功能,使区域内经济发展受到一定限制,在综合考虑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和生态服务价值的基础上,对组织或个人进行的一种经济补偿。
该办法明确,补偿范围包含长沙市域内全部绿心范围,涉及总面积305.69平方公里,其中禁止开发区129.88平方公里、限制开发区141.05平方公里、控制建设区34.76平方公里,包括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和浏阳市的部分乡镇(街道)以及所属行政村(社区)。
该负责人介绍,生态补偿坚持“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绿心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生态修复提质和生态治理工程、村民集中居住试点、生态农业发展等等。办法出台后,生态补偿红利将惠及长沙绿心地区近24万名群众。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聂映荣
编辑:王娉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