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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孩子是否符合刚需购房资格

  湖南日报6月6日讯(记者 王文)6月5日,位于长沙洋湖片区的湘熙水郡观澜海赋家园四期(洺悦城)刚需房摇号结果引发网友质疑:12岁的孩子是否符合刚需购房资格?

  6月5日,湘熙水郡观澜海赋家园四期(洺悦城)8号栋、9号栋、10号栋预售商品房(刚需优先)摇号开盘,317套房源吸引了1400多位认筹的购房者。在刚需选购摇号排序结果中,排第1号的是2006年出生的易某,今年才12岁!记者今天获悉,易某已选到商品房。

  根据长沙市住建委今年5月23日下发的《关于实施差别化购房措施操作细则的通知》,首套刚需购房群体为长沙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个人,自签订征收协议之日起1年内的被征收人以及符合长沙市限购政策的本市以外户籍无房家庭。

  湘熙水郡观澜海赋家园四期(洺悦城)销售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严格按照规定来办,要求购房者先自行提供材料,经初步审核后自动录入名录后,他们就认为符合刚需资格。他们表示,现场有公证人员参与。对于网传的“黑幕摇号”“内部认购”“关系客户”等提前选房行为,开发商予以否认。

  6月6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查询相关信息后发现:12岁的易某,家庭成员在长沙市区无房,户籍家庭符合首套刚需购房条件。该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在审核易某的个人信息时,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未按规定将易某父母名字同时录入初审。此前,易某的父母以易某名义与开发商签署首套刚需客户资格承诺书及商品房认筹书,并参与摇号。在商品房网签系统审核时,易某或将不会通过购房资格审核。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王文

编辑:王娉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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