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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130瓶茅台,男子获刑十年三个月

“用小纸片塞入门缝,过两天去看小纸片如果没掉落,应该就是常年没有人居住。”有4次盗窃前科的祖某,在法庭上陈述案前“踩点”的心得。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行为,换来的是十年牢狱生活。

11月1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不要将贵重物品囤放在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或无人看管的储藏室内。

2021年11月24日凌晨1时许,祖某经过前期踩点,携带橡胶手套、起子、破窗锤、胶带和手电筒,独自一人从门岗进入长沙市芙蓉区某小区,乘坐电梯来到金某家门外。

祖某通过破窗方式进入房间,发现储物柜里存放了不同规格的贵州茅台酒。当日偷走了4件6瓶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其中一件少1瓶)。次日,他用同样的方式又偷走5件6瓶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6件12瓶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其中一件少1瓶)。当晚8时许,他第三次进入金某家,偷走2瓶单瓶装的30年贵州茅台酒、5瓶单瓶装的15年贵州茅台酒、1瓶单瓶木盒装的2005年贵州茅台酒。

此后,祖某喊来一辆厢式货车,将盗得的茅台酒运至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小米驿站公寓式酒店。经鉴定,祖某盗窃的132瓶贵州茅台酒中,有2瓶是假茅台酒,剩余130瓶真品茅台酒的市场价值共计565800元。

盗得茅台后,祖某便开始忙着销赃。2021年11月30日,他以10.4万元的价格,把其中6件6瓶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卖给烟酒店老板陈某;后又于12月1日,将1件12瓶装的贵州飞天茅台酒以39500元的价格销赃给烟酒店老板章某。直到12月8日,房主金某发现遭遇盗窃,马上拨打110报警。

12月16日凌晨,公安机关在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某公寓式酒店房间抓获祖某,现场查获各种规格的贵州茅台酒共计84瓶。随后,公安机关将查获的茅台酒发还金某,祖某也将其销赃所得的14.35万元退赔给了金某。

法院审理认为,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数额特别巨大。遂依法判祖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昱 通讯员 谢晓晓

编辑:胡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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