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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保障再升级!《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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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10月21日讯(记者 孔晴丽)10月21日上午,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沙市轨道交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会议由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陈旷主持,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周延赞进行新闻发布。市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杨建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吴畅,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顺,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璟,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双红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条例》的制定是应对轨道交通发展新形势新问题,为长沙轨道交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提供法治保障。与国家有关轨道交通的政策和部门规章衔接配套,确保长沙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管理规范统一。《条例》共九章八十一条,包含总则、规划与用地、资金保障与综合开发、建设、运营、安全保护区、应急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为了更好地开展轨道交通建设,服务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与2012年制定的《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相比,本次新修订的《条例》秉持“以人为本”的建设理念,结合国内其他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情况,综合考虑公共利益与公共安全等要求,作出了一些更新与修订,主要体现在突出保障项目安全、强化便民措施、聚焦绿色环保。《条例》特别增加了“防汛防涝要求”的内容,防止在暴雨极端化条件下,因城市内涝等情况影响轨道项目安全。要求“轨道交通出入口的位置、数量应当符合安全、便民要求;出入口周边设置的无障碍设施应当与市政无障碍设施相连接”,将更加方便市民出行。为避免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渣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危害,《条例》明确了“市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轨道交通建设所产生的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的处理。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在其辖区内产生的盾构渣土应当规划建设专门的消纳场地”。

城市轨道交通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的出行服务。为进一步提升乘客乘车体验,《条例》设置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服务承诺条款;明确了关于使用本人有效证件免费乘车的内容,并规范遗失物品管理。

目前,长沙100%的地铁站外可换乘公交,94.9%的公交线路接驳地铁车站,“抬脚上公交、出门坐地铁”的城市公共交通成了众多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伴随着《条例》的施行,未来长沙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将更加提升,线网建设将更加高效,市民出行将更加便捷。

来源:红网

作者:孔晴丽

编辑:韩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2/10/21/11963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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