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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平安前哨”建到基层 让矛盾纠纷止于萌芽

  把好“源头关”,做到防范在先,让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诉源治理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从4个方面提出12条举措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长沙,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获得感。

  《决议》明确,诉源治理工作应当按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原则,全力构建以“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挺前,法院裁判终局”为核心的诉源治理工作格局,把预防矛盾纠纷贯穿于重大决策、地方立法、行政执法、司法诉讼等全过程。

  《决议》对“一府两院”、政府各职能部门特别是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群团组织及人民团体在诉源治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提出具体要求,明确通过完善矛盾纠纷的预警、研判、化解机制,推动相关领域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决议》强调,要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积极推进“无讼村(社区)”建设。

  此外,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做好服判息诉工作,降低上诉和申诉率,做到案结事了;人民检察院应当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工作,深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加大对虚假诉讼的惩治力度。在基层,要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室和“平安前哨”工作站建设。

  《决议》明确,要完善保障机制,夯实诉源治理工作基础,其中包括在全市区县市和乡镇(街道)两级建立“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据悉,诉源治理工作将被纳入到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各级人大代表也将积极融入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全社会多方位、多层次的共同努力,提升全市诉源治理工作的整体氛围,进一步促进平安长沙建设。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彭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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