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长沙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对商品房预售资金进行全额全程监管,保证资金优先用于项目建设,确保地产项目竣工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通知》要求,商品房预售资金,应全部通过监测专户存入到监管账户,由政府监管、银行监控,优先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预售资金总额的20%,项目主体验收后,监管资金余额不低于10%。房屋竣工验收备案后,预售资金方可全部解除。
《通知》要求对商品房预售资金采取“全额全程、流向流量、监测监管”方式进行监管,所有预售资金,监管银行不得擅自扣划,按照“留在项目、留在当地”的原则,设立子公司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集团公司不得擅自抽调。
对于滞销项目,在留足已销售房屋总价款20%后,剩余资金可用于项目建设。项目结构封顶后,开发企业要及时补足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确保后续建设资金充足。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预售资金更加严格,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影响到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进度,进而给购房者、银行等相关利益方带来损失,防止烂尾楼的出现。
来源:新湖南
作者:王文 实习生 李梦羽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