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长沙法院不断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4年来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8268件,其中著作权(即版权)案件18318件。
据介绍,长沙法院近4年受理的著作权案件具体包括: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18016件,著作权合同纠纷65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237件。审理了《快乐大本营》《天天向上》《越策越开心》《我是歌手》等一大批湖南原创知名节目5681件,积极服务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发展,为文化湘军保驾护航。
“近年受理的著作权案件呈现作品类型多样化、侵权行为网络化、维权诉讼批量化等特点。”据长沙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庭长范登峰介绍,在作品类型方面,除文字、美术、音乐、建筑、摄影、电影等传统作品外,还出现了口述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网络游戏等新作品类型,并出现了因开发APP、网络建站而产生的软件著作权纠纷。在网络侵权方面,九成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件与互联网有关,其中直接利用互联网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利用网络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书籍等传统作品的侵权案件比较突出。此外,著作权人就某一作品或者作品集,批量化集中提起民事诉讼的特点非常明显,尤其是电视节目、计算机软件、KTV音乐作品的维权诉讼较多。
保护著作权,长沙法院全力以赴。据范登峰介绍,长沙法院成立长沙知识产权法庭,积极构建起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为中心,六个基层法院为支点的现代审判格局。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打破传统模式,实施行使民事、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审判模式,以民事审判定争止纷,以刑事审判打击犯罪,以行政审判助推依法行政。此外,长沙法院还通过在全省率先推出知识产权裁判文书制作简化模式,搭建“1+4”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平台,在审判阶段即提前做好执行预案等方式积极保护著作权。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彭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