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全省遴选建设30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1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60所左右优质中职学校、200个左右优质专业(群),引领湖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近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及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实施方案》),我省职教“双高”“双优”计划正式启动。
建设德技并修育人体系,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30%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要建设德技并修育人体系,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课程思政建设,打造一批思政教育实践基地、思政教育示范团队和思政教学名师,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研究中心、课程思政示范课。
推动学校出台相关政策,支持项目单位持续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双元”育人,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持续推动校企共同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考核标准。推动与行业相关企业合作开展现代学徒制培养工作,立项建设的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30%以上,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现代学徒制培养比例达40%以上。依托合作企业,将真实项目、真实产品引入学校,把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设立一批创新创业讲堂,培育一批创新创业导师,鼓励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协同攻关,提升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业品质和综合能力。支持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同时要改革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动态更新考核评价标准。探索建立学生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评价制度。倡导以作品为核心的专业课程评价,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的学业评价制度。出台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强化劳动素养和劳动实践评价。探索建立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的学生成长诊断分析系统,实施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评价,健全增值评价和综合评价。建立健全毕业标准,加强毕业考核,严把出口关。
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鼓励支持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实施方案》强调,要健全师德失范行为警示处罚制度,构建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完善教师招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创新师德教育、注重师德激励,树立一批师德典型。
同时,要培养引进领军人才。争取学校举办者支持,创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机制,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出台学校(专业群)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培养引进一批优秀专业(群)带头人、产教融合领军人才、产业导师(教授),优质中职学校至少有1名市级以上人才称号,优质专业(群)至少有3名以上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双师素质的专业带头人;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有1名省级以上人才称号,高水平专业群每个专业至少有1名正高职称专任教师;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博士占比达到15%。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人才年薪制。
推动落实高职院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推进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校企互聘兼职的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生师比控制在18:1以内。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项目单位双师型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以上,聘请的行业企业专家、能工巧匠承担的教学课时比例占30%以上。引进一批行业企业领军人才,组建结构化的专业教学团队,协同开发模块化课程,协同开展模块化课程教学,高水平专业群和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以上省级及以上专业教学团队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
此外,要建立健全学校教师岗位职责和标准,构建教师分级分类评价体系。突出育人成效和教育教学实绩,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把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业绩纳入教师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学校绩效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优化考核评价方式,改革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推进专业集群发展,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
《实施方案》提出,要创新专业发展机制。围绕国家、省重大战略,紧密对接产业升级和技术变革趋势,动态调整专业结构,改造升级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专业,加强新兴专业建设,提高专业集聚度,形成与区域行业的优势产业、支柱产业紧密对接的特色专业体系。每个高水平高职学校重点建好3个专业群,其他学校重点建好1-2个专业群;每个优质中职学校重点建好2个专业(群),其他学校重点建好1-2个专业(群)。建立健全专业群建设管理制度,组建由行业企业代表、相关专业(群)负责人、毕业生代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统筹专业群建设与发展。深化与行业企业、村镇、社区合作,建设一批示范产业学院。
同时,要建设高水平实践教学基地。争取学校举办者支持,加大教学设施设备投入,项目单位每年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增长值不低于10%或超过1000万元。校企合作建设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优质中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生产性实训基地。
要深化课程改革。动态更新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习实训标准、质量评价标准,优质中职学校至少主持1个以上省级职业教育标准开发,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主持1个以上国家级职业教育标准开发,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核心专业至少建成1个以上省级优质职业教育教学标准。深化模块化课程体系改革,高水平专业群、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3门以上共享核心课程,至少有50%以上专业核心课程有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智慧式教材或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
推进教法改革,以学习者为中心,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推广翻转课堂、混合式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建立健全教授上课和传帮带制度,带动青年教师推动课堂革命,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探索专业导师制和小班化探究式教学。
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慧教室、直播教室
《实施方案》要求,要对标基本办学条件指标,积极争取学校举办者支持,着力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善教育教学、文艺体育、校园文化、生活设施。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发展需求,适度超前部署校园网络,有线接入网基本敷设校内建筑,无线校园网覆盖校园全场景。推动建设校园物联网和校园5G网,建设安全、高效、节能的校园数据中心及其相关系统。
推进人工智能和5G技术应用,建设一批智慧教室、直播教室、智慧实训(实验)室、虚拟仿真实训系统等,促进学校物理空间与网络空间一体化建设,打造虚实结合的智慧学习环境。开发基于大数据智能诊断、资源推送和学习辅导等应用系统,探索建设智能学习空间和学习体验中心。
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加快信息技术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形成泛在化、个性化、智能化学习体系。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需求,推进数字资源、优秀师资、教育数据共建共享。改革教学资源库应用评价机制,推动立项建设的国家级、省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升级和开放共享。建设一批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湖湘特色数字博物馆,实现区域共享和校企共享。推动建设一批网络直播公开课,培育一批网络教学名师。推动项目单位面向社会开发一批职业培训包,助力教育服务供给模式升级。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探索与“双一流”高校、名企合作
《实施方案》还提出,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聚焦行业产业共性技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问题,发挥学校专业和人才优势,联合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建技术创新平台。每个高水平高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校企协同创新平台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每个优质中职学校至少建成1个技术技能创新平台;每个高水平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应用技术研究机构,创造条件建成一批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每个优质专业(群)至少建成1个服务地方中小微企业技术服务平台。
聚焦“三高四新”战略和未来产业等领域,探索建立与“双一流”高校、知名企业、科研院所共同开展技术攻关机制,提升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技术创新能力和应用技术研究能力。推动项目单位突破学校内部以及与外部的机制体制壁垒,积极探索专业群之间、学校之间的“教研联盟”,面向教育教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教改项目研究与实践。鼓励支持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建立全国性、行业性、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推进职教集团实体化运作。
改革教科研评价。创新教科研评价机制,不以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量化指标评价教师教科研成效,建立健全解决教育教学、企业生产实际问题的教科研成果评价制度,催生一批教育教学效果好、社会贡献大的教科研成果。建立以创新成果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对在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产品升级、工艺开发、技术攻关和技术推广等作出突出贡献的,申报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助力湘企湘品走出去
为输送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实施方案》强调,要面向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对接产业园区和企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搭建校企就业创业合作平台,促进毕业生精准就业和创新创业。高水平高职学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专业相关度、就业起薪点、自主创业比例高于全省同类院校平均水平,优质中职学校高于本市州平均水平;高水平专业群年输送毕业生不少于300人,优质专业(群)年输送毕业生不少于200人。
加强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成果的推广转化,服务中小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传统工艺、民间技艺传承创新,激励教师参与技术服务、成果转化等。推动项目单位联合企业共建职工培训基地,积极参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广泛开展政府补贴性培训,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2倍。对接湖南乡村振兴三个“百千万”工程和六大强农行动,积极开展驻村帮扶工作,积极参与“技能+就业帮扶”“技能+产业帮扶”“技能+健康帮扶”“技能+宜居环境帮扶”等。推动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牵头组建区域共享的职业教育培训中心(联盟)、社区学院,建成一批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社区教育示范基地。
发挥楚怡职业教育智库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面向区域(行业)发展需求,建设专业智库,为区域(行业)创新发展提供高质量的思想产品。推动“双优计划”建设单位加强教科研机构和队伍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探索建立项目单位协作机制,加强职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服务区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高水平高职学校、优质中职学校组建协同湘企湘品走出去联盟,与“走出去”湘企深度合作,承担“走出去”中资企业海外员工教育培训。推动“双高计划”项目建设单位开发国际通用的职业教育标准与资源,建设海外员工培训中心,积极开展汉语培训、技能培训等。促进中外职业教育合作交流。推动项目建设单位与国际高水平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学术研究、标准研制、师生交流等,积极参与中非经贸博览会职教论坛、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形成一批湖湘特色的教育交流、技能交流和人文交流品牌。推动项目建设单位实施教学团队、领军人才境外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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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报“双高校”和“双优校”?一起来看看
(一)“双高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必须是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学校、职业本科学校,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近五年无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
(2)近三年省教育厅组织的专业技能抽查和毕业设计抽查达到合格。
(3)当前基本办学条件未受到教育部的黄色预警(黄色警告)或红色预警(红色警告)。
(4)学校举办者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和发展,出台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产教融合等政策,支持湖南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
2.申报高水平高职学校的,须在立德树人、学生发展、专业建设、教师发展、学校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均有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
(1)立德树人
①立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或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标杆院系、样板支部;
②立项全国“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试点院系),或湖南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试点院系);
③近五年立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或湖南省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工程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项目、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学生发展
④近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全省高职高专学校平均水平或获得就业一把手工作督导优秀;
⑤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⑥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挑战杯”竞赛获一等奖及以上。
(3)专业建设
⑦立项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或湖南省高等职业教育一流特色专业群(不含培育项目);
⑧主持(联合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立项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编的教材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主持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不含培育项目)、立项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含建设项目);
⑨立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
(4)教师发展
⑩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学者,或入选湖南省“芙蓉学者”奖励计划、芙蓉教学名师;
在编在岗教师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技术能手,或获评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书育人楷模、技术能手;
入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入选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思想政治)教学团队;
近五年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含原信息化教学大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竞赛(含教学能力比赛、专业技能比赛和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一等奖。
(5)学校创新发展
学校立项为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或湖南省卓越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材建设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
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近两届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学校立项教育部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
学校获评教育部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或立项湖南省众创空间(含星创天地);
学校立项湖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
3.申报高水平专业群的,须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二)“双优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群)必须是独立设置的中职学校,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职业教育办学方向,近五年无重大违规办学行为、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负面舆情。
(2)校园面积、校舍面积、专任教师总数、在校生规模等基本办学条件达到《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0〕15号)要求。
(3)学校举办者高度重视学校建设和发展,出台经费投入、人才引进、产教融合等政策,支持湖南省优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群)建设。
2.申报优质中职学校的,须在立德树人、学生发展、专业建设、教师发展、学校创新发展等五个方面中的任意三个方面(五选三),均有1项及以上标志性成果。
(1)立德树人
①近五年立项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或湖南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②立项湖南省中职思想政治教学团队;
③近三年入选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成果展演展览优秀案例,或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优秀案例、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典型经验。
(2)学生发展
④近五年在校学生获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三等奖及以上,或在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获奖;
⑤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奖;
⑥近五年在校学生参加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获奖,或在省赛中获奖;
⑦近三年专业技能抽查、公共基础课普遍测试达到合格;
⑧近五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高于本市州中职学校平均水平。
(3)专业建设
⑨立项全国职业院校示范专业点,或湖南省职业院校示范性特色专业群、校企合作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
⑩立项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或湖南省现代学徒制试点;
主编的教材入选“十三五”“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或湖南省职业教育优秀教材;
主持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不含培育项目),或立项省级精品课程(优质精品课程)、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不含建设项目)。
(4)教师发展
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教学名师;或湖南省芙蓉教学名师、特级教师、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中职名班主任工作室;
在编在岗教师获评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或获评湖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南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教书育人楷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技术能手、三八红旗手;
立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或入选首批全国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典型案例或教师个人专业发展典型案例,或立项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教学团队;
近五年教师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含信息化教学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获奖;或参加湖南省职业院校教师职业能力竞赛(含教学能力比赛、专业技能比赛、思想政治教育教学能力比赛、信息化教学能力比赛)获一等奖,或参加湖南省中职班主任能力(含基本功)比赛获一等奖;
在编在岗教师主持省级及以上社科基金课题、自科基金课题、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学校创新发展
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或立项湖南省卓越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单位;
2014年以来学校作为完成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作为完成单位获得湖南省教学成果奖、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奖;
承担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国家级或省级培训;或承办国家级、省级技能竞赛、文明风采德育实践活动、班主任能力竞赛活动。
3.申报优质专业(群)的,须满足申报基本条件。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黄京
编辑:胡红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