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1月29日(通讯员 高猛)“为什么我们无法完成缴费呢?”长沙某食品公司在申报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时提出疑问。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雨花区税务局在收到缴费人疑问后,立即排查原因,发现该企业在税务局和生态环境局登记的名称不一致。雨花区税务局一方面对症下药,立即按相关规定联系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进行协调,重新打印《排污权使用费缴费通知单》《湖南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详单》,帮助企业顺利完成缴费;另一方面详细排查,发现某面业公司存在类似问题,税务干部立即指导该公司到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进行操作,确保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缴工作顺利进行。
自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区局多次与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对接,制作缴费企业台账,准确制作详单,核准污染物名称、排污权吨数、缴费标准、需缴纳金额、财政级次等信息。同时,对辖区内涉及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名单进行清理,及时通知缴费人领取资料,告知缴费流程,做好费种录入等工作,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最终,13 户应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办税服务厅完成了费种认定、申报缴纳等事项,区局及时将入库的《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传递给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雨花分局,并对全部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圆满完成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计算、申报、征缴、资料归集工作。
来源:红网
作者:高猛
编辑:贺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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