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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23日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沙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听取和审议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长沙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2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长沙市2022年市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长沙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长沙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审议通过《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设立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通过长沙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如需调整会议日期,市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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