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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通报5起社保领域典型案例

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社保基金使用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严肃纪律规矩,市纪委监委6日通报了5起典型案例。

通报指出,5起典型案例,有的为满足一己私欲,想方设法骗取套取国家社保基金;有的身为执法者却全无法纪意识;有的内外勾结,为了蝇头小利,给社保基金带来巨大损失;有的工作作风随性散漫,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这些人本来是社保基金的“守护者”,为了私利,却沦为了“大蛀虫”,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职尽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采取更加严实的措施纵深推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风险堵漏洞专项整治工作。要压实职能部门主体责任,以案促改、堵塞漏洞,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要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形成防范风险的长效机制。要督促部门联动,形成整治合力,提升社保基金风险防控能力。要深入排查问题线索,对涉及社保领域信访举报及案件要开展大起底、再复核,督促人社等部门全面摸排、移交涉及社保领域问题线索。要对社保基金管理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失职失责行为的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从严从快查处,为社保基金高效安全管理使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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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起社保领域典型案例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局失业登记科原副科长魏平贵贪污失业保险基金案。2014年1月至2017年6月,魏平贵利用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的职务便利,以他人名义套取失业保险金438万元。2017年7月,魏平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5月,魏平贵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并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2.望城区社会保险局工作人员黄新兵虚报冒领社保退费、丧葬费和抚恤金案。2013年1月至2018年7月,黄新兵担任社会保险专干、社会化管理专干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企业在职人员死亡社保退费、企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10万元。2018年8月,黄新兵所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2019年5月,黄新兵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同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3.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书院路派出所辅警邹若兵工亡申请造假骗保案。2019年8月,市公安局天心分局有关人员以虚假诊断材料和伪造的证人证言为邹若兵申请工亡认定,共计骗取工亡待遇81.93万元。2020年7月,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副局长陈劲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局长邹笑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法制大队大队长彭海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书院路派出所所长桂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副所长彭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同年9月,天心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肖向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天心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罗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原科长谭双林、社会保险中心原副主任刘佳等人违规转移接续、审批退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案。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雨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时任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副主任刘佳与工作人员何云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办理跨省社保转移业务,刘佳、何云和社会保险管理科科长谭双林、工作人员于峰等人违规办理退休审批和建模认证手续。上述4人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13.91万元。2018年11月和2019年1月,谭双林受到政务降级和留党察看一年处分。2018年12月,于峰、何云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19年1月,刘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会计廖如意公款私存违纪案。2012年2月至2017年1月,廖如意在担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会计期间,为图工作便利,擅自将发放失败的个人账户退费和稽核追回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107.22万元转存至其个人账户,随后,廖如意陆续重新退费或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基金支出户共计104.08万元,但仍有2.25万元一直存放在其个人账户,直至案发才将2.25万元退回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基金账户。2020年6月,廖如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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