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红网时刻长沙6月21日讯(记者 贺卫玲 通讯员 范超)乡村振兴,人才是“牛鼻子”。6月8日,长沙市召开乡村振兴产业人才政策发布及落实推进会,发布《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13个配套细则办法。21日,望城区紧锣密鼓召开工作推进和业务培训会,落实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系列政策。
加快集聚农业产业领军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壮大乡村技能人才队伍,支持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8日,长沙发布《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的13个配套实施办法,为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近年来,长沙高度重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共培养现代农业领军人才2000余人,培训各类新型职业农民近5万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8万家。
望城作为长沙的新城区,近年来,休闲农业、农村电商、智慧农业等日渐兴起,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动能。尤其在乡村人才振兴方面取得了不少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盘龙岭村5年时间从省定贫困村蝶变为省级示范村,就得益于“领头雁”计划的实施,年轻有为的村支书和返乡创业青年、退伍军人等乡村人才一道,探索出了一条“赏荷花、呷龙虾、当创客、住民宿、解乡愁”的发展思路。其他如乔口镇特色种养、白箬铺镇乡村旅游等镇村发展模式的形成,无不得益于能人带动、人才支撑。
“农村亟须一批勇于接受新兴事物、敢于创新的人才,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经营理念来带领村民、带动产业。”望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陶建军表示,对比先进发达地区,按照长沙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要求,仍有不足,高度重视乡村人才集聚,着力补齐乡村“人才短板”,可谓势在必行、刻不容缓。本次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的《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措施》及13个配套办法,为未来一段时期的乡村人才工作画好了规划图和施工图。
“我们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共同推进各项政策落细落实。”陶建军表示,一是要学深悟透文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对照主体文件,逐个研读配套办法,准确把握各类人才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各项支持的申报条件和流程、各个环节的任务和要点,务求全面把握、精准领会,为后续业务开展奠定坚实基础。二是要广泛宣传发动,把政策精神准确无误的传达给每一个符合条件的乡村人才。各职能部门、镇街、村社区要强化协同联动,对照人才标准,准确摸清乡村人才底数,主动作为,全面发动,逐级动员,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人才申报、审核等工作。三是要主动协同服务,各级人才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细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指导各类乡村人才在统一平台、指定窗口,按申报要求准备好各项申报资料,实现高效受理、高效办理、高效反馈,让人才办事快捷便利、称心如意。四是要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政策执行公平公正、政务运行公开透明。
会上,望城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文勇传达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系列政策暨落实推进会精神并作工作部署;长沙市农业农村局科教处处长夏礼明解读乡村振兴产业人才政策。
链接
13个配套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本次出台发布的长沙市乡村振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13个配套实施办法,是全国首个系统性的乡村产业人才认定支持政策体系,既具有很强的创新型、前瞻性,也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系列政策主要分为认定类、补贴类、支持类、鼓励类等四个类别。包含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新型职业农民、乡村工匠、乡村名匠工作室等认定类办法5个,新型职业农民养老保险补贴、青年引才补助、农民大学生学费补助等补贴类办法3个,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等支持类办法3个,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等鼓励类办法2个。
1.《长沙市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办法》。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发展中心、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对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的范围对象进行了界定,明确了个人申报、乡镇初核、区县(市)复审、市级会审、审定公示、发放绿卡的认定程序。现代农业产业领军人才认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对应享受长沙市 B、C、D类高层次人才待遇。实行常年申报、季度认定。
2.《长沙市现代农业领军人才认定目录》。主要明确了一类、二类、三类现代农业领军人才的认定条件。
3.《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评价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和组织实施。该办法主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范围、认定条件、申报程序和扶持政策等。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类,对认定为初级、中级和高级新型职业农民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10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将在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优先支持等方面获得扶持。
4.《长沙市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和组织实施,适用于全市取得中、高级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在长沙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新型职业农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采取“先缴后补”方式,补贴年限5年,标准为参保缴费年度湖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准值×60%×12%/月。
5.《长沙市乡村工匠等级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和组织实施,明确了乡村工匠的界定、认定方式和补助标准,鼓励全市乡村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传统能工巧匠和特色产业技艺技能人才,采取直接认定、评选认定等方式,申报认定初级、中级和高级乡村工匠,分别给予2000元、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支持其设立乡村工匠工作室。
6.《长沙市乡村工匠工作室认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和组织实施。主要明确乡村名匠工作室是指由经认定的高级乡村工匠领衔,以传承乡村特色技艺技能为重点的乡村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平台。全市每年评选认定10家乡村名匠工作室,认定后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用于工作室条件改善和人才培养。
7.《长沙市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评选办法》。由市科技局印发和组织实施。主要明确了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和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的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内容,全市每三年评选10个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给予2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评选10名优秀农业科技特派员,给予6万元个人奖励补贴。
8.《长沙市返乡入乡人才农业创业项目支持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林业局、市财政局等单位组织实施。主要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留学归国人员、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离岗创业人员等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对相关投资超过50万元的符合要求的项目,按投资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市每年将支持不超过40个项目。自愿申报的截止时间为每年8月31日前。
9.《长沙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青年引才补助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和组织实施。主要对市域内注册登记并引进了35岁以下的高校毕业生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贴,其中对引进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分别按照500元/人/月、600元/人/月、700元/人/月、800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6个月。
10.《长沙市支持鼓励事业单位农技人员兼职服务和离岗创业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支持全市范围事业单位在编农业、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在履行好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前提下,经批准可进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兼职期间待遇不变,并可在兼职单位取得合法报酬、奖励或股权激励;支持农技人员离岗创办、领办、联合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发放基本工资,继续享有调整基本工资标准、晋升薪级工资等权利,离岗创业时间累计不超过6年。
11.《长沙市鼓励退休人员服务乡村振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和组织实施。主要鼓励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等退休人员,采取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农支教支医,担任科技特派员、党建指导员等方式,返乡下乡服务乡村振兴。
12.《长沙市农民大学生学费补贴实施办法(试行)》。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实施。主要对2021年1月后入学,毕业取得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以及2021年1月后取得成人高等教育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本科文凭的市内农村地区居民户口的对象进行学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所交学费的70%。
13.《长沙市优秀乡村产业人才资助项目评选管理办法(试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印发,联合市委人才办、团市委、市人社局等组织实施。主要明确优秀乡村产业人才项目包括十佳农业领军人才、十佳新型职业农民、十佳农村青年领头雁、十佳返乡创业银发人才资助等项目,每年评选一次,每个项目将给予5万元资助资金。
来源:红网
作者:贺卫玲 范超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