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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期间长沙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清明将至,长沙即将进入祭扫高峰期。长沙警方日前提醒,广大市民在悼念亲友的同时,要依法、安全、环保、文明祭扫,切记不要在长沙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清明期间属于禁放时段,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自通告发布以来,全市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单位800余家次,整改安全隐患300余处;取缔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临售网点327家;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3起,行政拘留168人;办理烟花爆竹刑事案件49起,刑事拘留58人,捣毁非法生产窝点3处;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640起,处罚640人。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清明期间,公安机关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非法贩卖烟花爆竹统一清查,收缴违法销售的烟花爆竹。以“鲜花换鞭炮”的形式,在进入陵园、墓地的主要路口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清查,确保烟花爆竹不得带入相关场所。一旦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市县两级将派出巡查督导组,在清明节期间开展不间断地巡查,压实属地街道、社区以及陵园、墓地等区域的管控责任,发现问题,一律登记、通报。

警方提醒:市民朋友在清明祭扫时,请严格遵守中心城区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绿色文明祭扫。市民群众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请及时向公安、安监、工商、质检、交通运输等部门举报。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杨洁规 刘彬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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