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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放“开门炮” 小心收罚单

红网时刻长沙2月18日讯(记者 彭超)今日是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随着正月初七、初八的到来,假期歇业的企业、商场、店铺陆续恢复正常生产营业。新年开业迎市的时候,为取个好彩头,不少商家会燃放烟花鞭炮。长沙市生态环境局提醒,象征红火的“开门炮”不能放,否则将受到处罚。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日早上6∶00至凌晨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据悉,燃放烟花鞭炮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并产生噪音污染,还可能引发火灾等事故,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和空气质量。市民如果发现有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进行举报。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倡议广大市民多选择文明、环保的新方式迎接开门红,大家共同参与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销售、运输、贮存、燃放烟花爆竹,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12345举报电话,守护“长沙蓝”。

来源:红网

作者:彭超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1/02/18/90034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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