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30日从市发改委获悉,在省发展改革委与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参照国家评价标准对全省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中,长沙市再次荣获全省市州第一名,长沙县、天心区进入全省区县前十,分别为第一名、第七名。
2020年12月24日召开的湖南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曾明确要求,要“将营商环境评价与绩效考核、干部任用结合起来”,营商环境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考核指标。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省发展改革委与省政务管理服务局参照国家评价标准对全省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每个市州各推荐一个区和一个县市,长沙市天心区和长沙县参评)开展了营商环境评价。评选结果揭晓,长沙市再次荣获全省市州第一名,长沙县、天心区进入全省区县前十,分别为第一名、第七名。
此外,继包容普惠创新指标成为国家标杆先进指标后,长沙10项指标成为全省标杆先进指标:
全省标杆指标 牵头单位
招标投标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
包容普惠创新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
保护中小投资者 长沙市政府金融办
获得信贷 长沙市政府金融办
跨境贸易 长沙市政府物流口岸办
办理破产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场监管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获得用气 长沙新奥燃气公司
政务服务 长沙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登记财产 长沙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吴颖姝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