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18日开幕的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财政局书面作《关于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摘要)
(一)聚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落实减税降费、援企稳岗13条、免减缓返补、中小企业贷款贴息等政策,累计减税94.53亿元,减免社保缴费111.57亿元,发放稳岗返还资金9.12亿元,投入贷款贴息资金4亿元。投入就业相关资金2.55亿元,支持人才政策22条实施,累计为9.3万专业人才兑现奖补资金10亿元。全市民生支出1147.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77.5%。
(二)聚力提升服务发展效能。统筹资金12.66亿元,用于股权投资和制造业技改贷款贴息。通过清理历年沉淀资金、推进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打包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等举措,全市累计盘活“三资”307.28亿元。组织19家市直单位争取上级专项资金126.86亿元,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额度399.2亿元、抗疫特别国债51亿元。聚焦20个制造业标志性重点项目和22条产业链建设,发起设立8支智能制造产业子基金,总规模达39.1亿元。创新实行有偿投入,围绕“三智一芯”布局累计投入产业支持基金148亿元。
(三)聚力保障重点资金需求。统筹各类资金24.78亿元,重点支持脱贫攻坚、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拨付专项资金1.4亿元支持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建立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率先全省签订长沙、湘潭、岳阳间湘江流域市州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投入资金80.69亿元支持轨道交通、三干一轨、机场东扩二期、湘府路红旗路快速化改造、湘雅路过江通道等项目建设。安排资金17.12亿元,实施棚户区、城镇老旧小区及城区危房改造等城市更新工程。安排“四精五有”品质城市建设资金10亿元,支持“五纵五横”道路空间提升和“一点三线”品质提升等工程。
(四)聚力防控政府债务风险。通过财政资金安排、市场转化、“三资”盘活等方式筹措资金,全市隐性债务累计化解进度242.52%。严格落实省政府“再压减三分之一”要求,督促指导市属平台公司和区县(市)完善市场化转型方案,完成省定平台公司转型任务。
(五)聚力提高财政支出效率。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坚决取消,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压减,非重点、非刚性和非必需的支出一律不安排,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压减5%,一般性支出压减20%,“三公”经费压减30%。
(六)聚力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建立绩效管理联动联控机制,绩效评价与人大、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等部门决策共商、信息共享、结果共用、监管共抓。对全市87家单位、392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调整17家单位、22个专项资金额度,调减金额5651万元。
二、2020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摘要)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快报数(下同),全市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0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6.71%,同口径比上年增加32.09亿元,增长3%。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93.41亿元,比上年增加234.2亿元,增长27.26%。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72亿元,比上年增加8.07亿元,增长173.55%。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51.25亿元,比上年增加9.74亿元,增长4.03%。
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0.24亿元,比上年增加54.26亿元,增长3.81%。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328.58亿元,比上年增加382.64亿元,增长40.45%。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27亿元,比上年增加5.88亿元,增长246.03%。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24.7亿元,比上年增加19.16亿元,增长9.32%。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8.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97%,同口径比上年增加9.69亿元,增长2.21%。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9.76亿元,为调整后预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支出调整预算数加上级追加支出及补助下级支出,下同)的96.94%,比上年增加2.06亿元,增长0.39%。
(3)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9年底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3.44亿元,2020年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0亿元。2020年底从政府性基金结余及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结余中安排35亿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38.44亿元。
(4)市本级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0年市本级预备费5亿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应急防汛、自然灾害、救急抢险、年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不可预见的政策补贴等。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2.28亿元,比上年增加183.36亿元,增长43.77%。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5.63亿元,比上年增加 194.19亿元,增长46.08%。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02.28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4.0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413.22亿元,上年结转31.81亿元,收入合计1091.5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15.63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144.1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39亿元,调出资金55.4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4.83亿元,债务转贷支出210.69亿元,结转下年40.43亿元,支出合计1091.5亿元;收支平衡。
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3亿元,比上年增加6.94亿元,增长257.99 %。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7亿元,比上年增加3.82亿元,增长195.89 %。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63亿元,加转移性收入0.08亿元,上年结转0.66亿元,收入合计10.3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77亿元,加调出资金4.15亿元,转移性支出0.08亿元,结转下年0.37亿元,支出合计10.37亿元;收支平衡。
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46亿元,比上年减少3.04亿元,下降2.38%。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4.36亿元,比上年增加11.47亿元,增长11.15%。
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4.46亿元;市本级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14.36亿元;本年结余10.1亿元。
(三)经批准的市本级债务情况
2020年省财政厅下达市本级政府债券300.81亿元,其中新增债券238.72亿元,再融资债券62.09亿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222.5亿元(含省级下达需市级分摊的专项债务限额185.21亿元)。
三、2021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摘要)
(一)全市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6.1亿元(含原上划省级下放税收),比上年增加66亿元,增长6%。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6.07亿元,比上年减少157.35亿元,下降14.39%。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9.41亿元,比上年减少3.31亿元,下降26.02%。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4.61亿元,比上年增加33.36亿元,增长13.28%。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81.03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9.07亿元,增长8.57%。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04.99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6.37亿元,增长29.54%。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7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8亿元,增长27.5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3.55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32亿元,增长9.1%。
(二)市本级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75.22亿元,比上年增加26.9亿元,增长6%。
(2)支出预算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7.79亿元,剔除新增一般债券收入等因素,同口径比上年增加24.76亿元,增长5.35%。
(3)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市补助收入194.89亿元。
市对区县补助支出214.99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2.4亿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4.83亿元。
(2)支出预算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6.1亿元,剔除新增专项债券及国土收入超收等因素,比上年预算增加69.91亿元。
市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2.4亿元,加上级补助收入4.4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0.1亿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40.43亿元,当年收入合计467.34亿元;当年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96.1亿元,加补助下级支出70.34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4亿元,结转下年0.5亿元,当年支出合计467.34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3)转移支付情况
省对市补助收入4.41亿元,市对区县补助支出70.34亿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5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减少1.58亿元,下降16.41 %。
(2)支出预算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4亿元,比上年调整预算减少1.33亿元,下降23.05%。
市本级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05亿元,加上年结转0.37亿元,当年收入合计8.42亿元;当年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4亿元,加调出资金3.83亿元,结转下年0.15亿元,当年支出合计8.42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方面
(1)收入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6.41亿元,比上年增长65.84%。
(2)支出预算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70.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53.51%。
(三)政府债务
2021年,采取偿还、转化、置换等方式,做好高成本、短期限债务置换,切实缓解偿债高峰压力,抓好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牢牢守住不新增隐性债务和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资源配置、盘活挖潜等措施,持续推进平台公司转型、债务化解及资产处置等工作。精心筹划一批融资与收益自求平衡的项目,积极争取政府债券额度,重点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
四、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摘要)
(一)突出创新提能,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智能制造为统领,以22条产业链为抓手,紧盯“三智一芯”产业,明确财政支持方向,完善财政分配方式,优化财政投入模式,支持引进更多带动力强、发展前景好的产业项目。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扩面行动,引导企业与数字经济、智能制造等新技术创新融合。
(二)突出挖潜增收,保障财政稳健运行。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精准帮扶,加强收入执行监控,进一步提高工商税收规模,实现地方税种持续均衡增长。积极涵养扩大税源。通过创新金融、税收政策等途径支持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长沙片区建设,促进贸易便利化和产业发展,不断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
(三)突出精准有效,保持必要支出规模。促进民生事业改善。以更大投入支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事业发展。推动“四精五有”品质城市建设。重点支持岳麓山大学科技城、马栏山视频文创园、高铁会展新城等重点片区以及轨道交通、过江通道、长沙机场改扩建等重大项目建设。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探索“大项目+任务清单”的资金管理模式,支持建立减贫防贫长效机制。
(四)突出积极稳妥,持续防控重大风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做好债务数据统计和风险监测,实现存量隐性债务“刚变柔、短变长、高变低”,平稳缓释偿债风险和压力。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强化专项债券项目库管理,不断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五)突出稳固基础,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进市与区县、园区的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健全对下级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对园区财政管理,确保园区财政平稳高效运行。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匡春林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