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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蚂蚁蒙混过关?停! 长沙海关首次截获4种危险性活体蚂蚁

  ↑长沙海关所属长沙邮局海关从入境邮包中截获危险性活体蚂蚁。  均为长沙海关供图

长沙海关所属长沙邮局海关从入境邮包中截获危险性活体蚂蚁。 均为长沙海关供图

 ←截获的蚂蚁最大的体长达2.5厘米。

截获的蚂蚁最大的体长达2.5厘米。

12月21日,长沙海关发布信息,18日长沙海关所属长沙邮局海关从入境邮包中截获危险性活体蚂蚁4种、7只,均属湖南口岸首次截获。海关人员已依法对该邮包作截留销毁处理。

该入境邮包在海关例行查验中,机检影像显示为玻璃试管样物品,工作人员拦截开箱查验后,发现箱内为4个经专业手法包装的玻璃试管,管内为7只大型活体蚂蚁,最大的体长达2.5厘米。经现场实验室技术鉴定,这些蚂蚁为弓背蚁属的1种,斗牛犬蚁属的3种。这4种蚂蚁均原产于澳大利亚,国内尚无分布,为攻击性和毒性极强的外来物种。

长沙海关介绍,此次截获案例中,发件人的包装手法极为专业,箱内随附有购物清单等文字材料。可以推断,该批活体蚂蚁系国内蚂蚁宠物爱好者从国外专业机构购买邮寄入境用来饲养观赏的。活体昆虫是世界各国都属禁止邮寄和输入的物品,此次查获邮包面单上申报品名为玻璃管,明显避重就轻、有意瞒报,企图逃避海关查验。

长沙海关提醒,非法输入我国尚无分布的外来物种危害极大,不仅会传播疫病疫情,还会破坏我国生物多样性,给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近年来,长沙邮局海关曾多次在入境邮包中截获南美切叶蚁和工匠收获蚁等活体蚂蚁。根据近期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引进外来物种的,将没收引进的外来物种,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责令限期捕回,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也对非法引入外来物种的行为处罚作出了相应规定。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捷萍 罗志萍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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