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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1至11月贫困人口医保报销比例超九成

“我的儿子、儿媳都在外地打工,春节假期才能回家,赶得上交医保的截止时间吗?”12月9日,宁乡市医保局接到西部山区一位老年村民的电话,询问如何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工作人员细心地告诉老人,部分外省的医保集中缴费期限截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省缴费原则上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适当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2021年的缴费标准统一为280元/人,较上年250元/人的缴费标准有所提高。

“个人不需缴费而由财政全额补助的人员,从此前的五类增加到了七类,新增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两类。”宁乡市医保局局长张超明介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1~2级)、生活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等七类人员,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扶贫部门确认的边缘户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助50%。

记者从此前召开的宁乡市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动员部署会上获悉,今年1至11月,宁乡市农村贫困人口共办理“一站式”转诊576人次,“一站式”结算44427人次,医疗总费用21675.8万元,医疗综合保障报销19663.2万元,报销比例达90.7%。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禹 陈伟大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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