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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偿450万元,长沙县为野生动物养殖户“退出”托底纾困

当123.5万元的补偿金额确定后,长沙县北山镇缘吉养蛇厂负责人陈锷终于松了一口气。10月19日,记者从长沙县自然资源局获悉,该县野生动物养殖退出现已分二批次完成对20户退出户进行补偿,补偿总金额共计450余万元。

补偿共涉及野生动物12种,其中蛇类24289.6公斤,竹鼠572.3公斤、灰胸竹鸡54只、白骨顶2800只、红骨顶3200只、斑嘴鸭150只、鸿雁720只、绿翅鸭180只,蓝孔雀2334只、斑鸠2485只。

5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全省禁食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及动物处置方案》,决定对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主体退出补偿分两批进行,并对依规退出者给予一定补偿,对禁食后停止养殖的在养野生动物进行妥善处置。这是地方首次明确给出补偿范围、补偿标准和补偿资金安排。《方案》明确,眼镜蛇退出补偿指导标准为每公斤120元、竹鼠为每公斤75元等。

自疫情以来,长沙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四认真”“四确保”的工作思路,坚持认真做好宣传摸底工作,目前,已全面封控野生动物繁育单位71家,涉及黑斑蛙、蛇、蓝孔雀等野生动物达15种,分两批次完成20户退出补偿对象的依法退出。并认真做好引导帮扶,确保退出工作平稳有序。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动态巡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对全县范围进行常态化清零,确保不发生野生动物养殖流入市场现象。”长沙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说,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快野生动物养殖清查,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养殖户转产转业服务工作,为农业经济转型发展助力。

退出补偿指导标准。

退出补偿指导标准。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家文 李生辉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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