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020年8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就最受关注的贷款权益问题,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对于疫情缓缴到期的企业,若贷款申请当月与最近缴存月份的时间间隔不超过2个月,则其职工的贷款权益不受影响。同时,为保障职工在新工作单位应有的公积金权益,缓缴企业的职工入职新单位后,如果职工的公积金账户封存且原企业未有在途公积金业务时,可以选择办理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如果职工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官方回应称,借款人家庭首次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二套房贷款首付比列不得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申请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组合贷款首付比列不得低于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谭晓波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