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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长沙出现假冒“私家侦探”团伙 宣称可以“查出轨、查账户 ”

电信诈骗花样繁多,长沙网络平台上出现了假冒“私家侦探”团伙,宣称可以“查出轨、查账户 ”。日前,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电信诈骗案。

假冒“私家侦探查出轨”骗取70多万元

自2018年2月以来,被告人康某纠集被告人胡某荣、朱某南、杨某兰、杨某连、潘某华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私家侦探”协助调查的虚假广告信息实施电信诈骗:康某通过便民网等网络平台发布“私家侦探”协助调查出轨、查询账户等诈骗帖子,并为同伙提供作案银行卡、手机、手机卡。胡某荣充当“客服人员”具体实施诈骗,骗取被害人信任。

该诈骗集团以提前收取定金、保证金、路费等方式欺骗被害人将钱款打入诈骗集团指定的银行账户后,杨某兰便单独或者伙同朱某南、杨某连及潘某华前往湖南省长沙县、怀化市、娄底市等地提款,再将赃款在诈骗集团内按比例进行分配。

经查,该诈骗集团通过上述方式共计诈骗72.18万元。

宣称“贩卖脑控仪”“网络贩枪”进行多起诈骗

不仅如此,2018年5月10日,被告人朱某南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贩卖脑控仪”的虚假广告信息,被害人杨某受骗后将1.2万元转入指定银行账户,后朱某南、杨某兰在怀化市提款。

自2018年2月以来,被告人朱某以底薪加提成的方式雇请被告人朱某南、陈某、谢某峰、朱某华、黄某、杨通某,通过互联网发布“网络贩枪”的虚假广告信息实施电信诈骗:黄某负责充当“客服人员”与被害人取得联系,获取被害人需求信息及联系方式后发送给朱某南、陈某、谢某峰、朱某华,再由四人以提前收取定金、保证金、路费等方式骗被害人将钱款转入指定的银行账户,杨通某负责提款,再将赃款在诈骗集团内部进行分配。该犯罪集团通过上述方式共计诈骗56.53万元。

犯罪集团多人受审 最高获刑12年

法院认为,康某、朱某、胡某荣、朱某南、杨某兰、杨某连、谢某峰、朱某华、陈某、黄某、杨通某、潘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上述人员为实施诈骗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其中康某、朱某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胡某荣、朱某南、谢某峰、朱某华、陈某、黄某、杨通某、杨某兰、杨某连、潘某华听从首要分子指挥、安排,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均系从犯。朱某南以贩卖“脑控仪”为由对被害人杨某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朱某、胡某荣、朱某南、杨某兰、谢某峰、朱某华、陈某、黄某、杨通某、潘某华如实供述全部或主要的罪行。

一审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九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至五万元,对违法所得及供犯罪所用财物予以没收。被告人不服,向长沙中院提起上诉。

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刘树源 李昭菲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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