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的油性油漆。
红网时刻6月4日讯(记者 陆继华 通讯员 张鑫)部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且有毒,危化品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将对经营者及周边人员、环境产生难以估量的影响。危险化学品经营、运输,都需要取得专门许可,不能任性而为。近日,长沙一企业因为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被依法处罚10万元。6月4日,长沙市应急管理局通报了相关案情。
4月初,长沙芙蓉区东湖街道接群众举报,大汉建材管理市场内的一家建材经营门店非法储存大量油漆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接举报后,东湖街道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到现场。经现场核实,执法人员发现店内非法储存了大约4吨左右的油性油漆。同时,该门店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管理制度、警示标识,现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非法储存的油漆进行查扣,并将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涉事门店出售的四种油漆均标明为“第三类易燃液体”,属于应急、工信、公安、环保、交通等多部门《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 版)序号2828中列明的油漆。而当事人并没有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擅自销售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能主动整改,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符合从轻处罚的情形。因此,执法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以及违法所得。近日,涉事企业被依法罚款10万元。
多年来,长沙市一直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部门提醒,经营单位要严格遵守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要贪图私利而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陆继华
编辑:胡红叶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