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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推外贸发展 长沙县对九类项目予以重点支持,最高补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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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商务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长沙县2019年度外经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对九类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外贸扩总量、转方式、优结构、拓市场,加快培育外经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对外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企业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

红网时刻长沙6月1日讯(记者 熊晓宇 通讯员 李丹)近日,长沙县商务局与财政局联合出台《长沙县2019年度外经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将对九类项目予以重点支持,促进外贸扩总量、转方式、优结构、拓市场,加快培育外经外贸竞争新优势,推动对外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企业最高可获补助100万元。

长沙县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长沙县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11.76亿美元,同比增长56.2%,外贸总量占全省的17.8%、全市的38.6%,全县新增进出口资质企业397家,破零企业253家,倍增企业93家,有外贸实绩企业达到554家。

记者获悉,专项资金确定了扶持重点和补贴标准,将对破零倍增和扩大出口项目、外贸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外贸转型升级项目、涉外展会和境外市场考察目项目、国际市场开拓项目、企业“走出去”项目、创立出口品牌项目、扩大进口项目、金融支持项目进行重点扶持,最高可补助100万元。

具体申报项目需要符合相应要求。主要包括:必须是长沙县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进出口业绩体现在长沙县县辖;外贸企业取得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或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外经企业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或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本年度内无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对外经济贸易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等。

申报企业除了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2019年度外经外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2019年度税收完税证明等共性材料外,还将根据具体申报项目提供相应的个性材料。目前申报工作已经开启,企业须将资料按照属地原则交由所在镇(街)初审,即日起至6月19日,向长沙县商务局外经外贸科进行申报,过期不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有相关事宜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731—84067902。

来源:红网

作者:熊晓宇 李丹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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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6/01/73049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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