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违规办理公司营业执照用于电信诈骗将追究刑事责任!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源头解决办理或买卖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等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问题,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作《新设市场主体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告知书》,发放给前往市局政务窗口办事的商事主体和市民群众,对企业进行相关法律责任告知,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

具体全文如下:

新设市场主体

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法律责任

告 知 书

为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部际联席办相关规定,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从源头解决办理或买卖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等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等问题,特将相关法律责任告知如下:

一、涉及罪名和刑罚

1、《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买卖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规定,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明知办理的公司注册、营业执照等用于涉及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还违规办理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需签字确认已认真阅读上述法律责任及告知内容,并将依照执行。)

来源:长沙市场监管

编辑:阳芳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