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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交警:4月7日起长沙逐步恢复“两个教育”现场学习业务

红网时刻长沙4月3日讯(记者 罗辑学)记者从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获悉,自4月7日起将逐步恢复驾驶人满分教育、审验教育的现场教育学习业务。同时,长沙交警还推出网络学习平台,需要办理满分学习或审验业务的驾驶人可以登陆互联网服务平台http://hn.122.gov.cn网站或通过手机“交管12123”APP进行注册,驾驶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学习模式。

驾驶人满分教育学习时间为七日,驾驶人需要先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交警大队处罚窗口接受满分处理,同时办理驾驶证暂扣或扣留的相关手续。可选择现场教育和现场教育+网络学习相结合两种模式,每日学习时长累计不得少于三小时,其中网络学习模式有5天网络+2天现场、2天网络+5天现场两种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场教育时间不得少于五日,适用于2天网络学习+5天现场教育的模式: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以下简称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校车驾驶人;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两个记分周期中有一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当前及最近两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12分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全部采取现场教育形式开展满分教育: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的;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驾驶人;除本记分周期外,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中有两个记分周期有记满12分记录的(在含本周期内的三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满12分记录的);非上述情形的满分驾驶人未申请网络学习,自愿全程参加现场教育的。

其他满分情形,适用5天网络学习+2天现场教育的模式。

无法按预约时间参加本期满分教育课程现场学习的,可申请提出一次暂停申请。申请暂停满分现场教育的,应当提前一日通过“交管12123”APP或到法制学校受理窗口提出,暂停后可以当场确认下一场去现场教育的时间,也可以直接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

满分教育申请有效期为3个月,申请之后3个月内因故无法完成学习的,可以网上提出延期学习申请一次,延长时间从申请延期起不超过3个月。

机动车驾驶人审验教育,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教育。审验教育根据不同情形,采取网络教育和现场教育两种模式。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在9分以下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可采取网络教育学习完成审验。

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9至11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和校车驾驶人,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驾驶证的驾驶人,必须进行现场教育。参加现场教育的,驾驶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驾驶证原件到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各分所或四区(县、市)交警大队车管分所申请预约、办理。

符合网络审验条件的驾驶人无需到车管窗口现场申请,只需直接登录互联网平台,在网络上提出申请,按提示点击相关界面,按要求完成学习。学习期满后,互联网平台系统直接审验通过。

办理审验业务时,申请人必须处理完毕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且其驾驶证未被扣押、扣留、暂扣、注销、吊销或者撤销。

来源:红网

作者:罗辑学

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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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4/03/69970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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