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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今日启动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上牌,操作攻略看这里!

红网时刻长沙3月23日讯(记者 邓正可)3月23日9时30分,罗女士来到长沙市芙蓉区东湖社区电动自行车上牌登记点,为自己的电动车上牌。当黄色的车牌安装到罗女士的车尾后,芙蓉区第一块电动车牌新鲜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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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女士为自己的电动车上牌。

自2020年3月23日起,长沙启动城区75个上牌点,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及电动车(以下简称“两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城区75个上牌点中含社区上牌点68个,负责城区电动车(黄色牌照)上牌工作,车管分所上牌点7个,负责城区电动自行车(绿色牌照)上牌工作,四县市区 “两车”的上牌登记工作由辖区交警大队另行安排。

一、上牌登记流程

1、车主扫码下载“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APP;

2、在APP上先行录入人员、车辆信息,拍摄车辆照片及身份证明、来历凭证、合格证上传,然后再将车开到上牌点验车;

3、上牌点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并在“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中审核上传的所有信息无误后,编发号牌,产生电子行驶证;

4、安装号牌完成登记。

二、上牌登记问答

1、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的定义和区别?

答: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现行主要技术性能要求如下:①最高车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②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55公斤;③具备脚踏行驶能力;④前后轮中心距离不超过125厘米;⑤蓄电池标准电压不大于60伏;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不大于400W。

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但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除外。

2、在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应具备的条件?

答: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经国家强制CCC认证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

对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的电动车设置临时过渡期制度,电动车所有人依法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车辆临时注册登记并取得临时号牌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3、购买电动自行车后,什么时间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答:申请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另:2020年2月13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或者电动车,应当在2020年8月13日前办理注册登记或者临时注册登记。

原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或者已备案的电动车所有人应当2020年8月13日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更换新的号牌或者临时号牌。

4、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怎么办?

答: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绿牌)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需找经销商补办;办理电动车临时号牌(黄牌) 的来历证明、产品合格证遗失的,可以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

5、办理上牌登记确认车辆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办理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登记(绿牌)时应实车确认打刻的十五位车辆整车编码是否与合格证上一致,国家强制CCC 认证证书编号,是否具有脚踏功能,如有疑问,还应确认车辆尺寸(高度小于1100mm,前、后轮距小于1250mm,鞍座长度小于 350mm),整车质量(小于55kg),车速限制(小于25km/h)。

办理电动车(黄牌)登记时应确认打刻的车辆整车编码是否与提交的合格证或证明材料一致,如果车辆整车编码锈蚀,若能识别部分字符且车辆整车编码无明显人为篡改的,视同合格。

6、三轮电动车是否可以上电动车车牌?

答:不能,《长沙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若干规定》第二款“本规定所定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现行国家标准的两轮道路车辆。”

7、电动车和电动自行车号牌安装在哪个位置?

答:应当安装在车辆正后方。

8、电动车临时号牌和电动自行车号牌使用年限?

答:电动自行车号牌有效期为5年,自注册登记之日起算。车辆所有人可以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每次延长时间为1年。逾期不申请延期的视为自动注销登记。

电动自行车办理转移登记时,号牌有效期仍从第一次注册登记之日起算,不受转移登记影响。

电动车临时号牌有效期统一至2023年3月1日终止。

9、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收费吗?

答: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发放号牌和电动车临时注册登记、发放临时号牌不收取任何费用。

10、有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1)2019年4月15日之后购买且不符合“国标”的车辆;(2)擅自拼装、改装的;(3)提交的车辆来历凭证、产品合格证与车辆信息不符合的;(4)其他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情形。

三、适用范围及登记政策规定

(一)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车,均须到公安机关进行上牌登记(包括原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需换领号牌)。

(二)凡是申请上牌登记的“两车”车主,携带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车辆来历凭证(发票或盖章收款收据),若申请电动车(黄牌)登记的车主合格证、来历凭证遗失的,可由车主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应证明,前往上牌登记点进行上牌登记。原已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换领号牌的,携带身份证、原行驶证和号牌到车管所办理。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每台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车只能拥有一块合法号牌。长沙交警在“两车”上牌登记工作过程中,不会强制要求车主购买治安防盗服务以及购买保险,但鼓励车主自主选择防盗或保险服务。

长沙电动车登记备案及上牌工作计划于2020年10月31日基本完成,届时长沙交警将启动“两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专项整治,并且探索启动“两车”违法(闯灯、越线、逆行、搭载多人等)电子抓拍,进一步规范“两车”的行停秩序。

来源:红网

作者:邓正可

编辑:陈佳卉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3/23/6901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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