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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怎么办?调解员来帮忙!

企业求助信息。

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红网时刻长沙3月12日讯(通讯员 王展宏 张健)“现向相关专业律师咨询,王老师您看是否有什么建议……”3月6日,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司法所调解员王展宏的手机上,收到了辖区某企业寻求帮助的微信。随后,她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和微信了解到具体情况。

原来,该企业员工李某某于2019年6月24日应聘入职,并签订了试用期3个月的3年劳动合同,9月24日试用期满后,他提交了转正申请,公司以其工作失误为由将试用期延长2个月。到12月份发放工资时候,李某某发现工资有差异,找到公司后,对公司未事先告知本人表示不服,要求补足,但因公司关账未得到及时解决。疫情发生后,公司组织员工在家打卡上班,李某要求公司就延长试用期及产生的工资、年终奖发放差额进行补足,同时补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公司表示因未复工出现经营困难,需要员工理解支持,并就经济损失补偿差额产生了分歧,多次协商未果,才在微信上发来了求助。

经过调解员的撮合,双方约定3月10日进行当面协商,经过调解员和劳动保障专干长达2小时的情、理、法的解说,双方终于就赔偿达成一致,并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按原定试用期补足工资、年终奖,并对由此产生经济损失进行补助,支付解除合同的劳动补偿。

最终,3月11日下午,办理好相应手续及支付补偿金额后,双方签订《调解协议书》。“非常感谢司法所得调解和支持,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企业的利益,也让我们疏通了一些误解和不良情绪!”双方握手言和后,纷纷表示感谢。

来源:红网

作者:王展宏 张 健

编辑:胡红叶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20/03/12/6855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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