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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八条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月6日,宁乡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的八条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20〕2号),《通知》从疫情防控、交通物流、水电气费、房租减免等方面,提出了8条具体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全市企业复工复产,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自2020年2月7日起执行,持续至2020年6月30日。

记者注意到,在当下战“疫”的非常时期,宁乡市给予企业“保姆式”的呵护。其中,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0年2月、3月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电、气费用,按10%的额度进行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生产性用房且无租金违约拖欠行为的中小企业,免收2个月房租;为新员工上岗健康体检开通“绿色通道”,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银行机构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制造业和民营企业新增贷款不低于2019年同期水平,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缓贷,对2020年宁乡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张禹)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禹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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