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20日从长沙市公安局获悉,春节期间,长沙公安机关将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进行迅速处置,依法查处到位,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据了解,2019年以来,长沙警方通过与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配合,坚决打击、强力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强化对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一年来,全市共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单位800余家,整改安全隐患301处;取缔中心城区烟花爆竹临售网点327家;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3起,行政拘留168人;办理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8人,捣毁非法生产窝点2处。同时,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87起,处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人187人。
长沙警方呼吁,市民如发现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请积极向公安、安监、工商、质检等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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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长沙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长沙市南三环、西三环、北三环、中青路、星沙联络道、滨湖路、黄兴大道围合的城市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仅在每年农历腊月二十四至次年正月初六期间和元宵节当天(正月十五日),上述限制燃放区域每日6时至24时(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在禁放、限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和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唐亚新 刘彬 黎海良)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唐亚新
编辑:唐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