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长沙1月10日讯 (见习记者 罗辑学 通讯员 肖强)年关将至,亲朋好友相聚,难免小酌几杯。今日,长沙交警公布了一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提醒司机朋友春节期间开车莫饮酒,饮酒莫开车。
醉酒驾驶并逃逸 侯某耀获三年实刑
2019年1月7日22时,侯某耀醉酒后驾驶轿车沿长沙市开福区星沙联络线由东往西行驶至捞刀河桥上时,撞上刘某某骑行的同向行驶的自行车,造成刘某某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侯某耀驾车逃离事故现场。案发后,侯某耀在长沙县星沙镇住处被开福交警大队民警抓获。侯某耀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醉驾且超速撞死施工人员 唐某军被判交通肇事罪
2019年4月9日0时,唐某军醉酒、超速驾驶小轿车,沿长沙市开福区北二环由东往西行驶至湘江路匝道口前路段时,撞上在此路段进行桥梁维护施工作业的张某某,造成车辆受损、张某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唐某军弃车离开现场,于当日凌晨4时许向公安部门投案。经交警部门认定,唐某军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唐某军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开福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凌晨宵夜后醉驾 发生事故造成一死两伤
2019年6月18日5时许,张某与朋友在长沙市天心区南托岭宵夜后,驾驶小型汽车(搭载刘某、卢某)沿芙蓉南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沪昆高铁跨线桥往南约300米处时,与驾驶无牌正三轮摩托车的谭某发生碰撞,致张某和乘车人刘某被甩出车外。事故造成张某、谭某受伤、刘某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依法起诉追究刑事责任。
醉驾撞醉驾 隐瞒事实仍涉危险驾驶罪
2019年8月29日凌晨,彭某妹约朋友在长沙市开福区红商建材市场内宵夜并饮酒,随后驾驶车辆在烤城店前路段由东往西倒车并停车等候,恰遇徐某文(另案处理)醉酒后车在该路段由西往东行驶,由于徐某文醉酒驾车且操作不当,车子先后撞向彭某文所驾驶的小型客车及停放在路旁的两台小车造成五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发后,彭某妹谎称系饭店服务员驾车,拒不承认自己是刚刚开小型客车驾驶人,并谎报姓名妨碍办案。经交警部门调查确定,彭某妹为小车驾驶人,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2019年10月30日,该案被移送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醉驾追尾候灯车辆 事故不大仍被拘役
2019年2月3日0时20分许,张某赋醉酒驾驶小车沿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由东往西行驶至车站北路路口时,遇周某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在前方等待信号灯通行,因张某赋醉酒驾驶且未注意行车安全,驾车与电动三轮车尾部碰撞,造成两车受损、周某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张某赋投案后拒不配合进行呼气检测,经血液检验,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6.8 mg/100ml,其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经开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赋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9年6月18日,张某赋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开福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希望所有交通参与者能够以案为戒,深刻认识醉驾犯罪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敬畏法律,杜绝侥幸心理,不断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珍爱生命,坚决拒绝酒驾醉驾。
来源:红网
作者:罗辑学 肖强
编辑:贺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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