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记者从宁乡市城管局获悉,2020年1月1日零时起,车辆在宁乡市人行道违停将面临罚款100元。
首批处罚路段包括:花明南路(楚沩路口至一环路口)、花明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二环北路(通程酒店至319国道)、一环北路(楚沩路口至花明路口)、宁乡大道(三环路口至东沩广场)、人民北路(一环路口至三环路口)、二环南路(319国道至白马大道口)、白马大道(宁乡盐业公司至南站广场)、楚沩东路(汽车桥至金南社区)、创业大道(沩水大桥至华天酒店)。
停车管理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人行道上违停车辆,会现场抓拍车辆违停地点、车牌、车型等图片,同步上传至交警处罚系统,并将根据相关法规、条例,处以罚款100元。违法当事人可到宁乡市民之家、宁乡市城管局大厅,按照处罚服务自助机旁的操作流程提示办理违停处罚业务。(张禹 张宏艳)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禹 张宏艳
编辑:陈佳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