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长沙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宁乡市原政协主席邓杰平受贿一案,检方指控邓杰平利用其担任宁乡市玉潭镇镇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副书记等职务的便利,单独或伙同妻子成胜兰索取、非法收受企业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1700万元。
今年2月,邓杰平被长沙市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12月,长沙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其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邓杰平先是利用职务便利,接受长沙金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请托,为该公司在工程承揽、公司收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2004年至2017年,邓杰平陆续收受该公司共计670万元。此外,邓杰平还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工程款拨付、征地拆迁、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为华良电器、铭诚房地产公司和邓宪平、成小文等单位、个人谋取利益,而他也从收受贿款变成主动索贿,名义则是开办工厂和资金周转。
邓杰平在庭审中坦言,虽然嘴上和这些企业老板说的是借款,但实际上他并没有写任何凭据,也没有打算归还,而且为了逃避有关机构的调查,这些钱款都是经由他人银行账户转款。随着职务的上升,邓杰平手上的权力越来越大,他除了伙同妻子收受贿赂,还为多位情人向企业老板索贿,帮她们买房甚至还赌债。
目前,邓杰平已经退缴赃款1200余万元。鉴于案情复杂,审判长决定休庭合议,择期宣判。(朱炎皇 邹菁)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朱炎皇
编辑:吕周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