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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清单一办法” 长沙构建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奠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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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6日,长沙市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六清单一办法”,构建起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奠基石”。

红网时刻长沙11月26日讯(记者 熊晓宇)在减权上发力、在放权上出招、在治权上尽心,长沙已逐渐构建起政务服务标准体系的“奠基石”,为进一步优化服务便民利企、推动长沙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

11月26日,长沙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六清单一办法”,具体包括:《长沙市市本级权力清单》《长沙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长沙市市本级“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长沙市市本级“四办”事项清单》《长沙市市本级“特别程序”事项清单》《长沙市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六张清单,以及《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一个办法。

编制“一张表” 简政放权做“减法”

今年4月至10月,经多次梳理,长沙市将原来市、县两级30828项政务服务事项统一规范为7961项,形成了市、县两级通用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库,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事项数据流通,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事项通办标准化建设,有望破解机构改革后部门职能交叉不清、信息资源整合度不高、业务流程繁琐等难题。

经梳理,长沙市本级保留的权力事项为4786项,其中涉及部门审批业务的依申请类事项共828项,涉及行业监管的依职权类事项共3958项;公共服务事项233项。市本级“最多跑一次”(含零跑腿)事项为653项;市本级“四办”清单中,“马上办”167项、“网上办”553项、“就近办”92项、“一次办”653项;市本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85项;市本级“特别程序”事项271项。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人介绍,秉持“应放尽放”的原则,长沙市在已下放439项审批权限的基础上,今年又新下放权限104项,取消10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权限全链条下放到位。

出台“一办法” 加强监管做“加法”

为进一步规范监督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办法》,全力确保改革成效。

《办法》共23条,主要明确政务服务事项和动态管理的概念,以及动态调整的程序、情形等,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提出来具体的工作要求,严禁部门“任性用权”,加快推进政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此外,在清单梳理的基础之上,长沙的简政放权工作也进一步深入,在坚决放的同时,长沙开始将工作的重心逐步过渡到有效接和创新管,每一项行政权力的下放,都必须经过系统、严格的论证,下放权力时同步考虑好后续的监管措施,进而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逐步完成从“重审批轻监管”向“减审批强监管”的转变。目前,长沙市正在研究制定《长沙市行政权力下放承接运行管理办法》,对权力下放、承接和运行的具体标准、程序以及事中事后监管措施进行明确,力求从制度层面上加强和巩固简政放权的成果,该办法将在近期出台。

搭好“一张网” 优化服务做“乘法”

落实好“六清单一办法”,搭好“一张网”,不仅充分释放政府服务改革红利,也进一步优化服务便民利企。

今年,长沙市政府与腾讯公司达成战略合作,迭代升级“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将全市各个审批服务系统数据对接共享,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政务服务体系,覆盖了6区、3县(市)、15园区、2064个镇街村居,服务815万市民,实现“一网通办”所有事项,彻底打通了政务服务的“最后一公里”,让老百姓办事不出社区、企业办事不出园区。

目前,“一网通办”系统平台配置了依申请六类事项1.3万多个,“网上可办”“一次办”比率达到97%以上。通过全新的“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业务并联审批,对多个部门审批环节进行归并、压缩,办事流程、时限、材料、跑动次数等平均提速60%。

来源:红网

作者:熊晓宇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11/26/62613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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