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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共享单车“野蛮生长” 浏阳出台相应管理办法

今年7月,停放在浏阳市区的上千辆哈啰共享电单车被集体“转移”至城郊,引发当地市民关注、热议。这一事件也让城市管理者意识到,对共享单车的投放、停放、使用等各个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势在必行。记者11月14日从浏阳市相关部门了解到,《浏阳市共享单车投放(停放)管理办法》已正式出台实施。

据统计,目前浏阳的共享单车已从最初的3000辆增长至6300辆。投放数量增长的同时,共享单车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无序停放”“违反交通法规”“扰乱交通秩序”……

为使共享单车健康有序发展,源头把控很重要。此次《管理办法》明确对共享单车实施市场准入制度,要求共享单车运营企业在浏阳市投放共享单车应在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设立线下服务机构,并在交通运输局备案,签订《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单位规范管理承诺书》。

同时,为防止共享单车“野蛮生长”,相关部门对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投放规模进行科学预测。“通过对面积、常住人口、骑行需要等三个方面的综合考量,以3年的预测期为限,浏阳城区现阶段的共享单车投放规模宜控制在9000辆以内,逐步分批投放。”浏阳市城乡客运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办法》对共享单车运营企业投放市场的共享单车也做了明确规定,要求投放的电动单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按照《湖南省电动车登记管理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业内人士表示,以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将电动单车纳入“共享”管理范围,浏阳此举在全国范围内走在了前列。“目前大部分城市都没有关于共享电单车的明确规定,一般是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才能运营。”哈啰出行长沙地区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浏阳出台这一管理办法,有助于共享出行企业的规范运营,也将进一步保障市民出行的便利以及城市管理的规范。(颜开云 潘思荣)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颜开云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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