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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房内非法储存甲醇 开福区应急局迅速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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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2日,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在捞刀河街道查处一非法储存甲醇窝点。

红网时刻长沙11月13日讯(通讯员 吴菲菲 李文)11月12日下午,长沙市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接到一起群众举报,在捞刀河街道中岭村有疑似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接到举报后,开福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烟花监管科迅速联合捞刀河街道办事处,前往举报地核实情况。

在捞刀河街道中岭村王家铁铺组一民房内,执法人员找到该窝点,现场摆放了储量5000L规格的储罐2个、1000L规格的塑料方桶7个,以及200L的塑料桶和铁桶若干个,经辨认,容器内储存的均为甲醇,共计7500L。开福区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组织相关人员和车辆将甲醇进行安全转移。

开福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甲醇(学名醇基液体)遇热源和明火易燃烧爆炸,属危险化学品。全国各地因甲醇引发的事故不在少数,给人们留下了惨痛教训。市民经营、储藏、运输甲醇均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危险品经营许可。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的,依照有关危险物品安全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近期,开福区开展“强执法、严执法”百日行动,通过严格执法,严厉处罚,严肃问责,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执法工作落实,综合运用失信惩戒、约谈曝光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来源:红网

作者:吴菲菲 李文

编辑:王璐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11/13/62003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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