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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60天 长沙梅溪湖街道打响打击传销集中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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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对涉传场所进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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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集中打击传销行动拉开了梅溪湖街道为期60天的打击传销集中攻坚战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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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传人员进行集中,并一一调查询问。

红网时刻长沙11月8日讯(记者 贺卫玲)11月8日清晨,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办事处组织多部门、单位200余人开展联合行动,对梅溪湖辖区内传销窝点展开精准打击行动。截至中午12点,行动共重点清查39处出租房屋,捣毁传销窝点7处,抓获传销人员20人,传唤房屋出租户7人。本次集中打击传销行动拉开了梅溪湖街道为期60天的打击传销集中攻坚战的序幕。

在家兴苑小区涉传人员租住的房间,执法人员找到大量的“心得”笔记和锻炼口才的书籍,如《请停止无效社交》《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等。8点左右,各个行动组将事先摸底后查处的涉传人员进行集中,并进行一一调查询问。

这些涉传人员,说自己来长沙的理由要么是朋友叫自己来玩,要么就是来谈恋爱、处对象。而一问到介绍人,往往回答是网友或者对象已经联系不上。由于有转账需要,不少人钱包里有十几张银行卡。在执法人员的追问下,有涉传人员交代,申购金为3800 元一份,有人提到介绍人跟自己提到“最终达到1040万目标”。这些拉人头分红的赚钱方式吸引了不少人参与,有的还是惯犯,甚至还有人抱着年幼的孩子参与。

为了确保本次行动的效果,防止涉传人员继续回传,片区民警向房屋出租方普及了传销知识,对涉传出租房屋的房东进行了约谈,签订了《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对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备案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梅溪湖街道前期以网格化工作为抓手,通过加强宣传引导,全面抵制传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抵制传销全方位宣传,发放打击传销宣传单,确保辖区一户一单,发布打击传销通告。通过全面清查,精准摸排,对辖区重点小区开展清查,共清查出租房屋4500余户,摸排疑似传销窝点30余处。下阶段,街道将着力构建齐抓共管,整治打击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加强对出租屋的综合治理,彻底铲除传销滋生土壤,尤其是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全面开展涉传出租屋执法工作,巩固提升整治效果,防止反弹。

来源:红网

作者:贺卫玲

编辑:吕周阳

本文为长沙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cs.rednet.cn/content/2019/11/08/61926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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