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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创新推动业务外信访问题处置 提高群众信访满意度

“感谢纪委督促协调,我多次向职能部门反映的问题终于得到解决了。”近日,邹大姐来到长沙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带着欣慰的笑容向工作人员表达谢意。事情还得从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接待的一起群众投诉说起。

8月30日,家住长沙县泉塘街道小塘路社区的邹大姐,拖着虚弱的身体来到信访室,一进门便激动地拿出一叠看病买药的发票求助。“大姐您别急,坐下来先喝杯水,再慢慢说……”信访室工作人员赶紧迎上去,请她坐下来,递上水,耐心听她讲。

“我家的门面因社会黑恶势力刘某等人的干扰,始终租不出去,这是我唯一的经济来源,现在我买药看病的钱都没有了……”邹大姐反映。

经进一步了解发现,原来刘某并非黑恶势力,但确实与邹大姐存在经济纠纷。“这是一起业务外的信访问题,但群众带着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而来,我们不能简单地一推了之。”信访室根据业务外问题交办函制度,向长沙县公安局和泉塘街道转交了交办函,要求限期处理,并于一个月内上报处理情况。

两家单位在收到交办函后,立即组织专门人员,仔细研判该信访问题后,就当事双方的矛盾进行调解,商定合理方案,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长沙县纪委监委在主题教育中边学边检边改,全力解决困扰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业务内外相互夹杂交织的问题,此类信访问题既不能简单随意归结为业务范围外信访,也不能大包大揽、照单全收。”长沙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在做细做实业务范围内信访工作的基础上,出台了业务外信访交办函制度,并加强跟踪督促,实时掌握办理情况。既从源头上强化了对干部工作作风的监督,又有效化解了矛盾,解决了群众身边的问题,减少和避免了业务外信访转变为业务内信访举报,实实在在地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李静 春望)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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