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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担当者担当 为负责者负责

8月5日,长沙市纪委通报6起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典型案例。

这6起案例包括:关于澄清对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欧益科在办理湖南天誉诈骗案中与犯罪嫌疑人存在利益输送并充当“保护伞”问题的不实举报;关于澄清对浏阳市荷花街道党工委书记刘守德敲诈勒索企业问题的不实举报;关于澄清对宁乡市金洲镇纪委书记谈超包庇村霸问题的不实举报;关于澄清对宁乡市白马桥街道党工委书记欧正坤滥用职权,违法拆除举报人养殖场问题的不实举报;关于澄清对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廖建新、麓谷派出所刑侦副所长杨凯存在执法消极、态度不端正问题的不实举报;关于澄清对长沙县湘龙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刘登带队违法强拆的不实举报。

其中,2019年5月,欧益科被举报在办理湖南天誉诈骗案中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利益输送,为其充当“保护伞”,不但不查案还刻意阻挠查案等问题。经调查,2017年至今,该诈骗案自侦办工作开展以来,专案组进行了受立案、冻结账户、资金查控等一系列工作,已抓获并刑事拘留涉案人员31人,扣押汽车5辆、现金23万元,冻结房产两处,冻结股票账户资金市值25万元,冻结相关银行账户共计34亿余元,目前追逃追赃工作仍在继续进行。经查,欧益科不存在举报反映不查案还刻意阻挠等问题,长沙市纪委对不实举报予以澄清。

“这些不实举报,背离了群众监督的本质,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干事创业干部心里凉透透。”通报表示,要大力支持实干者,严厉打击诬告者,不能让实干家、创业者流汗流血还流泪。(张斌 甘艳)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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