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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发出通知规范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

备受社会关注的课后“三点半”难题在长沙有了详“解”。8月5日,市发改委与市教育局共同签发《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

关键词: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放学后,小学不少于两个课时

记者了解到,此前省发改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结合长沙市实际,长沙市下发《通知》实现落地。

在课后服务时间上,《通知》要求,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各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具体时段:小学阶段原则上不少于两个课时,初中阶段按实际课时计算。各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考虑到各区县(市)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内容差异、财政补贴和学校支持力度不同等因素,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各校课后服务工作方案确定具体收费事项时,须听取同级发改部门意见。鼓励并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免费提供午休午托服务。

关键词:收费标准

坚持自愿原则,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

“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解决‘三点半’课后问题,直接关系千家万户,可有效解决上班族家长下班时间与学生下课时间不匹配问题。”市发改委副主任易鹰告诉记者,解决课后“三点半”难题,如何收费是焦点。

为此,《通知》明确了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公益性非营利原则,有条件的地区财政应加大投入为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根据校内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学校支持、适当收取费用等方式筹措经费,同时根据长沙实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期·生,各校具体收费标准由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审核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时一并明确。从2019年秋季开学起试行两学期,到期后依据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情况制定正式收费标准,同时明确价格指数涨幅与收费标准之间的联动机制。

对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子女实行免费,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双职工子女课后服务需求。提倡有条件的县(市)对县城以外具备需求和实施条件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提供校内课后服务活动。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各乡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内课后服务具体收费标准按不高于所在县城收费标准的80%执行,由家长委员会审定或超过2/3的家长签字同意确认后向学校提出申请,报同级教育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实施。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开展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发改、教育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非全日制寄宿生生活服务费同步取消。(周和平)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周和平

编辑:吕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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