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场未张贴任何安全警示标志。
红网时刻长沙7月12日讯(通讯员 江洁)“这个场所是比较危险的,因为公司所使用的稀释剂和油漆都是具有火灾风险的。”面对执法人员的调查询问,长沙嘉天建材有限公司负责人回答可谓完全正确,但做法却大相径庭,其结果是收到一张安全生产违法罚单。
7月10日,长沙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会同黄花镇工作人员,来到长沙嘉天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的调漆房内正进行油漆喷涂,旁边一个房间内,零散放着12桶各类油漆,还有1台普通电子秤,现场却未张贴任何安全警示标志。
执法人员立即找这家公司负责生产的经理了解情况。
“你们这个场所具体是用来做什么的?”
“我们是购买的整桶油漆,在进行喷漆作业之前,会加入色精,并加一些稀释剂后,再进行喷漆作业。”
“那你知道在这里作业有什么风险吗?”
“这个场所是比较危险的,因为公司所使用的稀释剂和油漆都是具有火灾风险的。”
公司负责人明知调漆房是一个危险场所,却没有张贴任何安全警示标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相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长沙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第(一)项 “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长沙嘉天建材有限公司处5000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红网
作者:江洁
编辑:唐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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