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可恶!长沙一司机交通肇事后将伤者遗弃4公里外

一念之差,肇事驾驶员将一起本来双方都有过错的单纯交通事故,变成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不仅要负事故全责,还要被行政拘留。今日,长沙芙蓉交警大队通报了此案。

撞人后遗弃伤者

5月26日凌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芙蓉大队接到市民报警,在车站路竹园路口附近,发现了一名躺在路边的受伤男子。

民警现场勘察发现,这很可能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事故中的伤者,但现场并没有事故痕迹,应该是第二现场。随后,民警以发现地为中心进行排查,最终在4公里外发现了事故第一现场,并判断这是一起行为恶劣的肇事逃逸案:当天1时34分,肇事车辆沿嘉雨路由南往北行驶至营盘路口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该车司机将伤者带离现场后遗弃,并再度返回事故现场,将电动车隐匿至附近人行道上后逃离。

经过监控搜索,最终被发现了的肇事车辆。芙蓉交警供图

经过监控搜索,最终被发现了的肇事车辆。芙蓉交警供图

被拖到绿化带附近的电动车。

被拖到绿化带附近的电动车。

肇事司机投案自首

5月31日,迫于公安机关侦查压力,肇事逃逸驾驶人唐某到芙蓉交警大队投案,并交待了整起事故的全过程。当天,唐某驾车撞上了伤者李某驾驶的电动车。他下车将李某带走开了4公里后将李某遗弃路边,并返回现场想掩饰这起事故。

经法医鉴定,电动车主李某构成轻伤。根据交警调查,事故发生时,李某喝了酒,还闯了红灯,电动车是无牌。“如果没有发生肇事逃逸,这起交通事故本来双方都有责任。”民警介绍。

本案中,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破坏现场、毁灭证据且肇事逃逸,需承担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因为肇事逃逸,其投保的商业险也会拒赔,事故所有的经济损失将由唐某承担。(张洋子)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张洋子

编辑:吕周阳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科技
  • 时政
  • 经济
  • 民生
  • 区县(市)
  • 园区
  • 税务
  • 教育
  • 公安
  • 交通
  • 市场监管
  • 公示公告
  • 精彩视频
  • H5
  • 综合专题
  • 印象长沙
  • 活动招募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长沙站首页